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泾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关于印发<泾源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教发[2017]158号)文件精神,经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整治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现就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创建“平安泾源”、“平安校园”活动为载体,切实解决影响校园治安、安全方面的各类问题,全力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管理制度。各所要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所要督促辖区各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持证经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经营者要经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登记后方可经营,经营过程中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三)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要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并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营养等信息,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拒绝食用高油、高盐、高糖食品。
各所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所要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将学校校园及周边100米范围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监督抽检等重点地区和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对学生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除上述项目外,还应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倡导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校园及周边是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重点部位,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所长要靠前指挥,集中时间,组织力量,按照“心不能慈、手不能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狠”的工作要求,集中执法力量,严格落实责任,排查消除隐患,促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教育、城环、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针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联合执法优势,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深入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学校周围200米以内“黑网吧”和文化娱乐及服务业等市场监管。
(三)强化网格化监管。要按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逐一明确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网点监管责任人,落实包片负责责任制。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网点,每学期要检查3次以上,并在被检查食品经营单位留存检查笔录备查。建立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监管责任,落实整治措施,加强检查督导,确保网格管理落到实处。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整治活动中要以学校校园及周边各类经营主体为重点,严格清理检查,加大取缔规范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青少年成长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
(五)强化社会监督。要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形成强化监管的舆论氛围,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学生及家长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要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对举报经查属实的实施奖励措施。
(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整治期间,各所要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对突发事件、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问题,要随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及时报送整治情况,请各所在10月25日前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局食品科。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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