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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17-36961
文号
泾市监发〔2017〕19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市监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2-17
名称
关于印发2017年泾源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泾源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7-02-17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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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7年泾源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三级检查、四项制度、五化执法”为抓手,以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靶向治理为引领,深入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和风险隐患大排查,着力构建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不断提升地产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实际,2017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围绕“一条主线”,强化基础工作

以依法监管、履职尽责为主线,认真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的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监管水平,促进我县食品又好又快发展。

(一)摸清底数,完善基础信息库。加快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基础数据库建设,尽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数据和生产者信用信息共享。实行“一企(坊)一档一栏”动态信息管理,以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单位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普查,及时掌握停产、歇业食品企业动态,对长期停产的“僵尸企业”进行注销。强化小作坊监管,全面掌握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概况,建立我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信息库。

(二)整合资源,加快电子监管信息化建设。按照总局“立标准、建系统、管数据、促创新”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完善食品生产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整合现有的食品生产电子监管、风险分级、追溯体系三个信息系统,建设集生产许可、分级分类、溯源管理、监督检查、信息查询为一体的多功能食品生产电子监管信息化平台,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分类定级,完善风险分级管理。按照《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规范》,细化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流程。建立我县食品静态风险量化分值表,进行生产者风险等级评定,以此确定年度监管频次,科学配置监管资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100%,完善信用档案记录,准确率达100%

二、突出“两个重点”,强化风险排查

(四)加强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和大型企业监管,防范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食品风险防控。以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为重点,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枸杞、葡萄酒等高风险和重点食品的监管。二是加强重点问题防控,治理塑化剂、微生物污染以及“两超一非”等风险隐患,对监督抽检和现场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跟踪治理。三是加强大型企业风险防控。督促大型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大型企业实施HACCPGMP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五)以风险问题清单为重点,实施靶向性监管。强化地产食品风险管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开展生产食品全品种、全环节、全过程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有的放矢开展地产食品隐患排查和风险治理。制定本辖区地产食品风险清单。风险清单制定过程中要梳理不同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易发多发问题,建立以风险隐患名称、风险隐患危害、风险隐患特点、风险隐患防控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不同类别、不同品种的关键控制点风险清单。

三、规范“三级检查”,有效落实责任

科学划分监管事权,构建监督检查体系,提升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六)全面推行企业自查。食品生产企业100%签订食品生产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要按照《食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每2个月开展一次自我对照检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各监管市场监督管理所。

 (七)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突出抓好“一高一特”(高风险食品和重点食品)和“一大一小”(大型企业和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对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不断提升现场检查能力和日常监管水平。

(八)加强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县局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体系检查工作。重点对大型企业、消费者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检查。

四、推行“四项制度”,强化全过程无缝隙监管

(九)完善食品生产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实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工作,督促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管控,真正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十)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约谈及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约谈办法》、《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实施意见,强化企业自律,落实问题整改。

(十一)建立食品生产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要求季节性、间歇性生产企业,在停复产之日起10日内将停复产情况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备案,同时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向县(区)级市场监管局报告。

(十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及大宗食品中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实现食品生产全过程信息可记录、可追溯、可管控、可召回、可查询,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五、实施“五化监管”,规范执法检查

(十三)监管责任“网格”化。按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要求,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晰各级监管责任。实行主要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分管责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室承担相应的环节监管责任、各市场监管所承担辖区监管责任,监管人员承担“网格”区域内的监管责任,以2名监管人员为单位,负责“网格”监管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并在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中予以公示。

(十四)监管工作专业化。实施生产许可与教育培训、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检、专项整治与稽查执法相结合,实施精准监管,有效管控风险。

(十五)监管行为标准化。严格落实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范许可和检查行为。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严格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实行食品生产许可核查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提升现场核查水平。食品生产许可要严格执行受理、现场核查、准予许可、证前抽查、岗前培训工作流程,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公示、网上发证等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方式。确保行政许可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日常监管推行“六看六查”检查法,即看许可证、查未经许可生产;看进货查验,查不合格原料和包装材料;看标签标识,查伪造冒用;看投料,查生产过程违法添加;看出厂检验,查不落实出厂检验和伪造质量证明文件;看生产线,查生产过程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检查。对许可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时发出监管文书、即时予以纠正;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列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对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十六)监管过程“痕迹”化。推行“痕迹化”监管模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等要做到“五有”,即现场有笔录、监管人员和监管相对人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案件移交有清单,确保监管全程留痕。

(十七) 监管手段信息化。以“宁夏食品生产电子监管系统”为平台,提升监管覆盖率和电子监管的准确率,在食品电子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坚持“试点带动、逐步推进”原则,充分发挥移动执法终端、移动执法箱和食品公众查询系统的作用,逐步推行食品生产移动执法。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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