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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1-00306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31
名称
泾源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保健品”行业联合清理专项行动
泾源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保健品”行业联合清理专项行动
日期:2021-12-31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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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要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和平安宁夏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当前“保健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经营、欺诈误导、虚假宣传等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升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服务经济发展的良好形象。近期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检察院、卫健、民政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整治“保健品行业联合清理专项行动。

本次联合清理专项行动,以查处“保健”之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保健理疗产品等宣称有疾病治疗或预防功能等侵害老年、病弱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重点,以销售保健食品的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药店、母婴用品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实现保健类产品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一是严把保健类产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全面清查辖区内保健类产品经营主体,切实做到保健类产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严格监管保健类产品质量。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保健类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梳理,依法查处不合格保健类产品,切实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三是严格规范保健类产品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严查“保健”市场中的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违法会销、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伪造保健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品等违法行为;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防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除在日常巡查中向“保健品”经营者讲解宣传“保健品”相关工作要求和知识外,还印制了《致“保健品”行业经营者的特别提示》和《选购保健食品的特别提示》各1000份向“保健品”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放。

截至目前,我局共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5次,检查各类“保健品”经营主体48户次,对2户母婴店、1户药店保健品和其他商品混放行为、1户食品批发部销售的保健劲酒销售台账填写不规范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保健品”行业清理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保健品、价格违法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等违法行为,用“案件”说话、用事实说话。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新媒体平台,通过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继续营造整治氛围,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消费者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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