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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18-89280
文号
泾市监发[2018]212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市监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9-27
名称
关于上报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上报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日期:2018-09-27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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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8 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宁食药监发[2018]83号)和固原市食药委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固食药委办[2018]20号)文件要求,我局从91日至今,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77家(其中托幼机构食堂10家),小饭桌3家,校园内食品销售单位3家,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店、小摊贩46家。

二、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第一时间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市局文件精神,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制定印发了《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了监管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同时,强化“两责”督查,对履职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高效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扎实整治

以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小饭桌)等全县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的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校门口150米内)为重点,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着力规范从业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开展校园周边“五毛食品”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和食品摊贩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一)严格标准,实行“六查六看”。 一查学校食堂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看是否存在未取得或到期未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向学生供餐行为;二查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看学校负责人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否配备有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查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看是否存在索证索票不全或私自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牛羊肉问题;四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项规定》是否得到落实,看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在非油炸食品中仍然在使用含铝泡打粉;五查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看留样柜容量是否能够满足使用需要,食品留样盒是否能够做到使用后清洗消毒;六查当餐加工的食品必须在2小时内提供给学生食用的规定是否落实,看是否存在向学生提供隔餐、隔夜剩饭剩菜行为。

(二)消除隐患,做到“四个凡是”。未经许可不得制售凉菜,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责令整改。同时,做到“四个凡是”,即:凡是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一律立即停止供餐;凡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凡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建议取消其供餐资格。同时,加大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实施和量化等级提档升级的监督指导。

(三)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调味料,做好冰箱、保洁柜和留样柜等设备和工用具的清洁维护,并确保设备满足食品食材加工操作需要。食品加工处理区墙壁、地面保持干净整洁,配备纱网、灭蝇灯、防鼠板等防蝇防虫防鼠设施,洗手、通风、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等设备充足并能正常使用。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必须安全、无害、清洁,鼓励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加大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实施和量化等级提档升级的监督指导,全面推行 4D 管理法(整理到位、责任到位、 执行到位、培训到位)。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严禁生产经营来源不明、票证不全、质量不合格的廉价小食品;严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查销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一是重点检查《宁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宣传画及“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标识牌是否张贴到每所学校食堂,进一步督促校长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举办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座谈会及培训班,增强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意识,对本学期未经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及时组织培训。二是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负责人开展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场培训,做好新《规范》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同时宣传科学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校师生防范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三是提醒各学校校长要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密切关注学生用餐后的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积极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

五、整治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 126人次,共检查学校食堂66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小饭桌3家,校园内食品销售单位3家,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店、小摊贩46家。制作指导性监督意见书79份,对9个存在安全风险的学校食堂和4户校园周边食杂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整治,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学校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食堂管理员个人食品安全知识薄弱,学校食堂由于法人(校长)变更未及时更换食品经营许可证,食材购进台帐和食品添加剂专用台账登记不规范,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佩戴口罩二是部分食堂餐厅天花板墙皮脱落,学校附近有新建牛棚,距离学生食堂不足25米,存在污染隐患;三是个别学校雨天饮用水存在浑浊现象,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四是部分学校食堂玻璃破损未及时更换,对冰箱未做到定期清理清洁,使用未清洗干净菜筐盛放馒头;五是部分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食品留样容器盖子未密封,留样数量不达标准,食品留样不齐全现象,餐用具消毒、消毒柜使用不规范,未达到消毒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复查问题学校食堂的整改情况,对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确保广大师生校园食品安全。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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