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卫生医疗
索引号
640424015/2022-0004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24
名称
关于印发《泾源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泾源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6-24 来源: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泾源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工作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261日        

  


泾源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活动工作方案

  

    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是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巩固拓展健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的有效方式。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通知》(宁卫办发〔2022〕2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任务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是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部署,统筹推进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主要举措,是加快推进基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大民生工程。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把“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以引导和支持城市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基层,服务百姓,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问题,建立城市医医疗卫生机构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规范城乡居民就医看病秩序,逐步形成符合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与国家相关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将国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与“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有机整合,提高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坚持“需要什么人、支援什么人”的原则。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的业务开展实际需求,派驻最短缺、最合适的业务人员。

(三)坚持与“凡晋必下”相结合的原则。支援单位优先派驻晋升职称专业人员,既实现“凡晋必下”又达到“支援基层”。

三、活动对象

(一)受援单位。2022年度受援单位覆盖全县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7所乡镇卫生院和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受援单位见附件)

(二)支援单位: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安排,2022年度我县支援单位包括3所三甲公立综合医院、1所市级妇幼保健院、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1所县级妇幼保健院1所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支援单位见附件)

1.支援方式。2所三甲综合医院向受援的泾源县人民医院各派驻一支由5人组成的医疗队;1所三甲综合医院向受援的泾河源镇中心卫生院派驻2人组成的医疗队;1所市级妇幼保健院向受援的六盘山镇中心卫生院派驻1名支援人;县级综合医院根据实际向每个指定的受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派驻一支由1—2人组成的医疗队;县级妇幼保健院和疾控中心分别向每个指定的受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派驻1名专业医务人员或公共卫生医师。(具体支援单位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

2.派驻人员。2022年度在支援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护师、检验医师、影像医师、药师及管理人员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派驻人员专业分配如需变动,支援医院也可征求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后进行适当调整,并报县卫健局备案。(分配表见附件)

3.派驻时间。派驻人员脱产原单位,下基层服务时间一年,即2022年6月1日起到2023年的5月31日至(如变动统一顺延)。特殊情况可实行轮换制,一年内可轮换2人,每人下基层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实行轮换制的支援单位必须提前在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4.派驻条件。各支援单位选派人员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称;(2)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3)能够指导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并完成支援任务;(4)党员领导干部和具有强烈愿望专业人员优先选派;(5)从“凡晋必下”专业人员中优先选派。

四、主要任务

(一)支援县级医院的主要任务:一是根据受援医院近三年县外转诊率前5位的病种、大病保障病种以及医院发展需求,建立起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制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帮助受援医院加强重症医学科、病理科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重点推广消化内科、呼吸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骨科、妇科、小儿外科等专业内镜诊疗技术,以学科建设促进受援医院内涵建设水平提升。城市三级医院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科室,要帮助受援县医院建设相应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情况纳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重要指标。二是开展日常诊疗和培训工作。派驻医师在县医院要出门诊、管病床、做手术、带教学,担任相应科室负责人参与管理。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免费接受进修人员等形式,提高受援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三是加强支援医院管理输出力度。鼓励支援医院、受援医院管理人员相互挂职,引进支援医院成熟管理经验,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量和医疗新技术的承接能力。四是创新对口支援方式。建设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对口支援医院之间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教育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步成果,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五是各支援医院要帮扶、指导受援医院,按照有关工作方案要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深化优质护理、创建平安医院等重点工作,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持续改进受援医院的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使受援医院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患者满意。

(二)支援乡镇卫生院的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卫生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行政及业务管理,健全院内医疗、医技、护理等各种规程。二是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通过组织查房、病案示教讨论、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卫生院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临床带教及业务指导。三是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帮助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并指导病历、处方、诊断报告、医疗、护理相关文件书写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院内感染管理。四是帮助卫生院指导建设中医等特色专科及检验、放射等功能科室,培育推广2—3项适宜新技术,开展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五是指导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相关项目的实施。六是指导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任务:一是指导社区卫生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医疗、医技、护理等各种规程。二是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通过组织查房、病案示教讨论、专题讲座等方式,对社区卫生机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临床带教及业务指导。三是承担社区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并指导病历、处方、诊断报告、医疗、护理相关文件书写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院内感染控制管理,指导社区中医等特色专科及检验、放射等功能科室建设,培育推广2—3项适宜新技术,开展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四是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重点对社区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五是指导社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相关项目的实施。六是指导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级评定。

五、政策待遇

被选派参加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派驻人员,除享有活动专项资金补助外,应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一)、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卫生计生系统落实“凡晋必下”制度的指导意见》(宁卫计发〔2016〕67号),全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有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在基层单位服务累计满1年的经历规定,支援单位派驻人员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工作时间,计算为到基层服务时间,并作为职称晋升的依据。

(二)、派驻人员在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支援派驻单位保证其原有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岗位、职务、职称等不变,并根据下基层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在年度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3〕142号),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派驻单位应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并创造条件支持派驻人员在受援基层卫生机构积极工作。

六、组织管理

(一)成立组织

成立泾源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科。各相关支援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活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管、考核。

(二)明确职责

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人员调配、日常管理、绩效评定等工作。按照要求制定受援计划,安排受援的具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督导检查,并负责对辖区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派驻人员年度绩效评定,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支援工作进展情况。各级支援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凡晋必下”要求,及时做好年度对口支援下基层活动的人员派驻、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各受援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年度派驻支援人员食宿安排、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各派驻人员要认真履行受援单位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支援任务,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平时绩效评定手册》和《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工作鉴定表》。

    七、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认真履职

  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是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巩固拓展健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的有效方式。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紧紧围绕巩固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县医共体建设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切实落实“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和自治区薄弱县公立医院、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具体工作任务。要高度认识,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动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圆满完成“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各项任务,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做出积极贡献。

    (落实政策,保障待遇

    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开展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起到2023年5月31日止。各支援单位派驻人员原则上采取全脱产方式,对全脱产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岗位特点,经县卫生健康局报市级卫生健康委批准,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备案后,方可采取半脱产支援方式(每周不少于3天),各支援单位要统筹安排半脱产支援人员。下基层服务期间特殊情况可实行轮换制,一年内每个岗位可轮换2人次,每人次下基层服务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自治区“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和自治区薄弱县公立医院等专项工作按专项要求办理)。按照《自治区人才办、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卫计发[2018]11号)精神,各支援单位派驻人员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工作时间,计算为到基层服务时间,作为“凡晋必下”职称晋升的依据;派出单位要保证派驻人员原有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岗位、职务、职称等不变,并根据下基层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在年度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派驻单位应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创造条件支持派驻人员在受援基层卫生机构积极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服务基层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无法提供食宿的,由派出单位和基层单位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报销食宿费用。派驻人员派驻工作期间与服务单位职工同等对待,参与服务单位绩效分配,根据服务单位考核结果发放平均奖。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管理办法》和绩效评定细则,严格执行“行政部门定期检查、支援单位平时督查、受援单位日常考核、派驻队员相互自律、社会群众公开监督”的管理制度。凡派驻人员在“下基层”活动期间出现因事(病)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一律视为旷工。自治区安排“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专项补助资金,具体补助经费划拨按自治区财政厅通知执行。各单位务必做到专款专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活动派驻人员的生活、交通方面的补助及为支援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等,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不在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范围内的其他人员,严禁用项目经费为受援单位购置设备、相关物资以代替派驻人员。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调动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支援专家的相关信息宣传到辖区每个居民,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将支援专家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设置“支援专家工作室”,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要深入挖掘对口支援活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严格评估确保效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内容严格按照《宁夏“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执行。考核对象包括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和派驻人员。周期内支援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之内,各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对支援单位派驻人员工作情况的考核鉴定工作,填写《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工作手册》和《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工作鉴定表》(见附表4),并分别在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公示无异议,报泾源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认定后,上报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在支援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任务没完成、派驻人员不到位、工作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扣减活动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

1泾源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2、自治区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任务分配表(泾源县);

3、自治区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派驻人员名单(泾源县);

4、泾源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工作鉴定表

  

  

  

  

附件1:

  

泾源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志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张志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丁亚敏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李福祥  县人民医院院长

            于秀峰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杨永利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冶建勇  新民乡卫生院院长

            马志杰  泾河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  辉  兴盛乡卫生院院长

李小卫  香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  勇  黄花乡卫生院院长

马广明  六盘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祁常宝  大湾乡卫生院院长

            鄢永莹  香水街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拜春发  百泉街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基层卫生科,张志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开展活动重大事项;

3.部署、督促、检查、指导活动开展相关工作;

4.领导办公室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完成活动相关工作;

2.制订活动方案,指导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3.组织对活动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组织对群众反映的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核查。

  
  

附表4:

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工作鉴定表

姓名


性别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出生年月


民族


现从事专业


参加

工作时间


政治

面貌


支援工作

起止时间


派出单位名称


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出勤情况(天)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应出勤

实出勤






  

公示情况

  

派出单位公示情况:

受援单位公示情况:

个人

工作鉴定


派出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单位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受援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受援单位所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卫计委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要在“派出单位意见”和“受援单位意见”中

      对支援人员的支援效果做出优秀、良好、一般、差的评价;

2.此表由派驻医师填写, 各单位审核盖章,作为支援医院医务人员年

  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依据;

3.本表填写一式五份,本人档案、派出单位、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项目办、人事处各留存一份。同时,要将派出单

  位和受援单位公示结果报自治区卫计委项目办。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