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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40424006/2021-00412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泾源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23
- 名称
- 关于转发《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民规发〔2021〕1 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泾源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