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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6/2026-0003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审计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审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6-02
名称
聚焦课后服务,护航教育民生
聚焦课后服务,护航教育民生
日期:2026-06-02 来源:泾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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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2026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县审计局于2026年3月中旬至5月上旬对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拜艳丽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从全县财务独立核算的12所中小学抽查了2所县城中小学和2所乡镇小学课后服务政策执行及经费管理情况。审计发现,自2024年秋季学期课后服务政策全面推行以来,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家长“接送难”问题,作业辅导与素质拓展相结合的“1+X”课程体系初步建立。但还存在课后服务工作不规范,未按要求退费等问题,需引起重视,加以解决。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存在偏差,未按要求退费。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学校存在未按规定对请假学生退还课后服务费的问题。如:通过筛选各学校电子序时账,发现大部分学校无退费记录,抽查第三小学课后服务资料,未按要求退费,根据课后服务情况检查登记表上的请假学生人数统计请假学生未退费金额,2024年9月到2025年12月,涉及金额8540元。根据《泾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教育体育局 财政局关于泾源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泾发科发〔2024〕3号)文件要求。“各学校在开学时按标准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预收本学期课后服务费,在学期末根据每个学生实际参与课时数量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严禁强制、捆绑收费,”实际调研发现,多数学校未按规定落实这项要求。

(二)监管责任落实缺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审计抽查发现,教育主管部门对下属学校的课后服务制度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监管缺位问题。主要表现为:未对各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合规性进行前置审查;对补助资金发放全流程缺乏跟踪监督;绩效评价手段单一,以各校自评表代替规范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脱钩。从学校层面看,部分学校课后实施方案未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批备案,也未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考核工作不细不实,未见考勤资料。部分学校未制定完善的课后服务费管理制度,个别学校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执行不严格,课程安排、时长统计、审核、发放等环节工作不严谨,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将资料装订成册。如:泾源县第一中学方案未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批备案,也未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考核工作不细不实,未见考勤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将资料装订成册。

(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按照《泾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内容要求,课后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成长规律,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美德、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审计关注到,部分学校存在“重作业辅导、轻素质拓展”倾向,课程内容单一,未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与此同时,城乡学校在素质拓展课程资源、师资力量方面存在明显差距,农村学校音体美及科技类专业师资匮乏,特色课程开展困难。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综合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其根源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学校对课后服务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的刚性要求认识不足,导致执行中出现偏差。二是监管机制不健全。教育主管部门存在“重拨款、轻监管”倾向,缺乏全过程动态核查机制,对学校实施方案合规性审查、资金发放公示等关键环节监管缺位。三是制度设计存在细化空间。教育部门虽出台了课后服务总体方案,但在资金分配标准、绩效考核办法、信息公开要求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的细化指引,给学校执行留下随意空间。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管。教育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课后服务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审批流程及公示要求,确保制度可操作、可检查。学校要严格按照《泾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教育体育局 财政局关于泾源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泾发科发〔2024〕3号)文件要求执行,在学期末根据每个学生实际参与课时数量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严禁强制、捆绑收费,对多收、违规收取请假学生的费用,应及时组织清退,兜牢民生底线。

(二)压实监管责任,健全内控体系。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各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进行备案审查,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并将课后服务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拨款、评优评先及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学校应建立课后服务内部管理制度,课后服务补助发放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资金收支情况,包括支出项目、金额、受益学生数等发放结果须定期在校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公示,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虚报课时量、违规发放补助等行为,应严肃追责并限期整改。

(三)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建立课后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将学生参与率、家长满意度、课程创新性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推动服务从“有”向“优”转变。积极引入校外专业力量,弥补素质拓展课程师资短板。同时,落实教师弹性上下班制等人文关怀措施,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教师补助,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调动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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