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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3-0008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6-20
名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详解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详解
日期:2023-06-20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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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随之而来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严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了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三个原则。为体现“严管”,国家在市场监管制度的顶层设计上陆续出台了一些规定。“严管”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双告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大数据监管制度、社会共治制度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

一、“双随机、一公开”的含义是什么?

答:“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执法检查部门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一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就是明确哪些事项可以采用“双随机”抽查监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建立涉及各业务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业务部门,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一般是全量的存续状态的市场主体,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名录库。各业务部门需要根据其监管的对象、行为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比如人社部门需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独建立名录库,公安部门需要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建立名录库。

三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谁负责建?县级以上各业务部门。什么人员可以入库?执法人员包括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通俗来讲,入库人员要有执法证。录入哪些内容?应当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业务专长等情况。比如,姓名、执法证号、所在科室、工作岗位等信息。

四是制定抽查工作细则。抽查工作细则是开展抽查工作的操作性依据,应当包括检查对象名录库的范围、检查对象的抽取方式、各级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方式、各业务领域的检查标准和要点、检查形式、检查结果公示、文书格式等内容。

五是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关于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谁负责制定?由各业务部门制定,即在各业务部门上报抽查事项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中市场主体抽查比例是多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中抽取的市场主体数量应当不低于计划制定完成时本辖区内市场主体(不含注销、吊销、迁出)总数的3%。

六是如何体现抽取的随机性。利用信息化手段。可以设定抽取的指标项,如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市场主体类型、抽取比例,通过电脑摇号随机抽取。

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是什么?

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执法检查部门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主要对其主体资格、信息公示、纳税、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基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法。不定向抽查由级部门牵头,根据级各执法检察机关报送的抽查事项,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检查部门,在全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

定向抽查是指执法检查部门按照市场主体类型、所属行业、行政区划等特定条件,从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重点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法。定向抽查由各级执法检查部门牵头发起,可以单独开展检查,也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

跨部门联合抽查合检查。是指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结果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

三、“双随机、一公开”的责任部门有哪些?

答: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落实开展全年度不定向抽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考核。

级执法检查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本系统县()两级部门分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以下简称“一单两库一细则”),落实开展上级年度定向抽查计划。

各级执法检查部门在按计划完成全抽查任务基础上,根据监管需要,可自行组织开展定向抽查,但要严格控制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对同一检查对象的重复检查。

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领导工作。

四、“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比例是多少?

答:不定向抽查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场主体总量的3%。

定向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实际确定。各级执法检查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定向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每年抽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五、“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方法有哪些?

答:检查可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相结合进行,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执法检查部门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审计、验资、检验、检测、鉴定、评估、咨询等相关工作。其他政府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等,应当作为随机抽查结论的依据使用。

六、抽查结果公开什么 如何公开?

谁负责公开?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公开。具体操作步骤: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后,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多长时间内公开?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查结果信息公示。如果已经实施抽查行为但对抽查结果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

抽查检查结果针对什么进行公开?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进行公示。检查结束之后,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不属于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息的内容,应按照规定的其他程序另行公示。如对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被立案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程序规定进行案件处罚信息公示。

七、“双随机、一公开”收费么?

答: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依法委托专业机构产生的费用,按照 “谁委托、谁付费 ”的原则,由执法检查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

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阶段

201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提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全面推行阶段。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全面推开阶段。2016年5月24日,国务院发布《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提出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2016年10月1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在各部门单独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方式,减少对企业的不合理干扰。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加快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可以使“双随机”抽查长出“牙齿”,增强威慑力,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17年4月1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市场公平竞争。该文明确由工商总局牵头,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分工负责,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改革。

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2019年1月27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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