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检查对象 | 抽查类型 | 组织抽查单位 | 实施检查部门 |
| 1 |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 |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履行、解除、终止过程中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 10% | 用人单位 | 定向 |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 | 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 10% | 用人单位 | 定向 |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3 | 特殊劳动保护 | 用人单位是否《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禁止使用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娱乐场所是否招用未成年人及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不满法定天数;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等情况 | 40% | 用人单位 | 不定项 |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泾源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公安 |
| 4 | 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 | 单位或个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 40% | 公共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企业 | 不定项 |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公安部门 |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保存内部台账、按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 | |||||||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监督机关及监督电话等事项 | |||||||
附件1
2026年度(医保局)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风险等级及抽查比例 | 检查对象 | 全区预估抽查户(次)数 | 抽查类型 | 组织抽查单位 | 实施检查 部门 | 联合检查参与部门 | 完成 时限 |
43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抽查 | 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 A类0.5% | 定点医药机构 | 30次 | 不定向 |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 |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 | 各级检察院、公安、卫健、药监部门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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