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对象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1 | 特殊劳动保护 | 用人单位是否使用童工 | 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人力资源保障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
| 2 | 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 | 单位或个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 公共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人力资源保障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条 |
| 3 | 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劳务派遣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人力资源保障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二款、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
| 4 | 单位或个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用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人力资源保障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 |
附件1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2026年 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49 | 医疗保障 | 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 定点医药机构 | 医疗保障部门 | 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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