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减少对企业干扰,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效。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修订版)和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梳理制定了《泾源县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泾源县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泾源县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风险等级及抽查比例 | 检查对象 | 抽查类型 | 组织抽查单位 | 实施检查 部门 | 联合检查参与部门 | 完成 时限 |
1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2.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3.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4.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5.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6.市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7.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8.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20% | 学校食堂 | 定向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局 | 教育体育局 | 2026年12月 |
2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配备管理情况(含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电子产品、校服、床上用品等)检查 | 5% | 各类学校 | 不定向 | 教育体育局 | 教育体育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2026年11月底前 |
3 | 枪爆物品安全监管 | 枪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 | 10% | 涉枪涉爆单位 | 不定向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工信等相关部门 | 2026年12月 |
4 | 保安行业安全监管 | 保安从业单位情况、保安员着装和持证情况 | 10% | 保安从业单位 | 不定向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2026年12月 |
5 | 旅馆特行检查 | 旅馆特种行业安全监管 | 10% | 旅馆特种行业 | 不定向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2026年12月 |
6 | 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5.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6.对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 | 1% | 用人单位 | 不定向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工会、工商联、团委、妇联等部门 | 2026年11月 |
7 | 特殊劳动保护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娱乐市场所是否招用未成年人以及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不满法定天数;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等情况 | 1% | 用人单位 | 定向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卫健局、工会、工商联、团委、妇联等部门 | 2026年11月 |
8 |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 | 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 | 10% | 用人单位、平台企业、合作企业 | 不定向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场监管局 | 2026年11月 |
9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1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联合抽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定向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2026年11月 |
10 | 环卫企业监督检查 | 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 30% |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建筑垃圾处置企业 | 不定向 | 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城市生活垃圾工作相关职能部门 | 2026年12月 |
11 | 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督检查 |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 10% | 房地产中介机构 | 不定向 | 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市场监管局 | 2026年12月 |
12 | 房建市政工程进市场材料质量监督检查 | 对房建市政工程进市场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 | 材料种类确保全覆盖 | 房建政工程进市场材料 | 不定向 | 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市场监管局 | 2026年6月 |
13 | 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对部分在建公路建设工程所使用的交通运输产品进行抽检 | 5% | 交通运输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 | 不定向 | 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2026年12月 |
14 | 农业生产 资料监管 | 农药监督检查 | 5% | 农药经营者 | 不定向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管局 | 2026年12月 |
种子监督检查 | 10% | 种子销售门店(非持证企业) | 不定向 | 农业农村局 | 2026年12月 | ||||
15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 50% | 经商务厅审批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不定向 | 工信和商务局 | 工信和商务局 | 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局 | 2026年12月 |
16 | 成品油流通企业抽查 | 1.无证经营行为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非法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标油行为、计量违法等 4.偷税漏税行为 5.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6.未取得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安全条件 7.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 | 5% | 经备案、许可的成品油流通企业 | 不定向 | 工信和商务局 | 工信和商务局 | 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税务、消防救援等部门 | 2026年12月 |
17 | 旅游领域违法行为抽查 | 旅行社有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有无虚假宣传、低价游、强制购物、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 5% | 旅行社、分社、营业部 | 不定向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公安、市场监管、城建和交通运输局 | 2026年12月 |
18 |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卫生情况的检查 | 3% | 各类宾馆、旅店 | 不定向 | 卫健局 | 卫健局和公安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2026年11月 |
19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卫生情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3% | 各类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不定向 | 卫健局 | 卫健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2026年11月 |
20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抽查 | 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 定点医药机构 | 70% | 不定向 | 医保局 | 医保局 | 检察院、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 2026年11月 |
21 | 无证户抽查 | 无证户是否经营卷烟及其他情况抽查 | 100% | 无证户 | 不定向 | 烟草局 | 烟草局 | 市场监管局 | 2026年12月 |
22 | 电子烟实体店抽查 | 电子烟实体店是否违法售卖电子烟及虚假宣传广告行为等情况抽查 | 100% | 电子烟实体店 | 不定向 | 烟草局 | 烟草局 | 市场监管局 | 2026年12月 |
23 | 对储备粮(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 3.储备粮轮换情况; 4.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 5.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100% | 政策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 不定向 | 发改局 | 发改局 | 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 2026年12月 |
24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消防监督抽查 | 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1)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是否确定;(2)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3)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 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 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 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市场 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市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10)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11)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对购买使用消防产品的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检查。3.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30%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市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 不定向 | 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救援大队 |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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