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泾源县农村供水计量水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泾源县农村供水计量水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供水计量水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规范“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水价形成机制及动态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泾源县供水改革调整城乡用水价格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贯彻“四水四定”要求,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谁使用、谁付费”原则收取水费,引导群众树立“水是商品、用水交费”意识,促进农村供水工程效益持续发挥,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县农村供水计量水费收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水务局、国投集团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长、公安和水务分管领导、泾河水务公司和宁夏水投集团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同步设立保障组、宣传教育组和应急处置组。
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李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高升、牛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农村供水计量水费收缴工作。
三、收缴标准
按照《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供水改革调整城乡用水价格标准>的通知》(泾政办发〔2022〕99号)精神,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同源、同质、同网、同服务、同监管,实行同一价格,即“城乡一价”。
四、工作时限及任务分工
全县农村供水计量水费收缴工作自2025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初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供水计量收费工作。
(一)县水务局
1.统筹协调全县农村供水计量水费收缴推进工作,加强与各乡镇对接,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督促宁夏水投集团、泾河水务公司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农村水费收缴工作。
(二)泾河水务公司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派出精干力量全程参与,妥善解决水费收缴相关问题。
2.积极与各乡镇、各行政村及供水户现场对接,帮助供水户做好智能化手机缴费系统安装,确保供水户信息和水表读数准确,系统操作运用熟练。
3.强化水表管理,组织业务人员会同宁夏水投集团逐村筛查,确保水表安装、信息录入不漏一户。
4.在各行政村确定一名农村供水管理员,维护水表正常运行,应急处理水表关闭和供水问题,确保群众在收费期间供水安全。
(三)宁夏水投集团
1.组织精干力量逐村逐户排查,检查已安装水表是否正常运行、信息录入是否完成、信息是否准确,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认真履行代建方责任,积极配合泾河水务公司做好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相关工作,确保水表安装不漏一户。
(四)各乡镇
1.成立农村计量水费收缴工作专班,乡(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乡镇干部具体负责,各行政村严格落实,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配合泾河水务公司开展工作,确保水费收缴顺利进行。
2.组织各行政村确定专职村干部全程参与本村计量水费收缴,及时反馈水费收缴过程中存在问题,核实水表信息及未安装水表实际情况,确保水表安装和水费收缴全覆盖。
3.以本次计量水费收缴为契机,尽快成立乡(镇)农村供水管理组织,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确保群众喝上“明白水、安全水、放心水”。
(五)审批局
重点关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群众投诉情况,强化协调联办、督导检查,加强与水务局、国投公司、泾河水务公司对接联系,形成规范、全面的答复格式及内容,及时处理投诉案件,防止案件积压,对水费收缴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六)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电子屏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相关政策,引导群众充分认识水费收缴的重要性,提高农村群众节约用水和“水是资源、水是商品、用水缴费”的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供水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及时关注水费收缴网络炒作等行为,严防网络舆情发生。
(七)公安局
防范因农村供水计量水费收缴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提早干预,有效处置,妥善维持秩序,做好矛盾化解、维稳处置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好农村计量水费收缴职责,按照全县农村水费收缴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全面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水费、用水户全面缴水费的目标。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县水务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按照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强化农村计量水费收缴工作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水费收缴情况抽查检查,县政府督查室每半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和各乡(镇)、企业要通过多种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计量水费收缴政策,提升农村供水户节水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水费收缴,积极推动农村有偿用水,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