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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17-1553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1-19
名称
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县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县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日期:2017-01-19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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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

县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现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县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马威虎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

  强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和改革、社会稳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财政、统计工作。

分管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信访局、统计局。联系县政协、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协调供电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国税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

崔永军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国土资源、供销工作。

分管国土资源局、供销社。

陈忠义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扶贫开发、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公务接待、电子商务、闽宁对口协作工作。

分管接待办、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兰秀全副县长共同分管经济技术合作局,与李刚副县长共同分管扶贫办。协调盐业公司、烟草专卖局。

  宁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卫生和计划生育、地震工作。

分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震局。联系残联。协调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石油公司。

兰秀全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政府行政事务、法制、外事、应急、行政监察、民族宗教、交通运输、审计、市场监督管理、招商引资、园区经济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志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与陈忠义副县长共同分管经济技术合作局。联系伊协、工商联。协调运管所。

  刚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水务、农牧、林业、扶贫、生态移民、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水务局、农牧局(科技中心、畜牧中心、农经站、农技中心)、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苗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陈忠义副县长共同分管扶贫办(扶贫和移民服务中心)。协调气象局。

马艳梅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旅游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体育中心)、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旅游局。联系老干部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档案局。协调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新华书店。

蔡飞元县长助理  协助陈忠义副县长分管闽宁对口协作工作,协助兰秀全副县长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李刚副县长分管扶贫开发工作。

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运转,县政府副县长实行AB岗工作制。祁强、马艳梅副县长实行AB岗工作制,崔永军、李刚副县长实行AB岗工作制,马宁、兰秀全副县长实行AB岗工作制,陈忠义、蔡飞元县长助理实行AB岗工作制。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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