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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1/2017-5771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泾源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1-20
名称
关于印发《泾源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泾源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11-20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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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泾源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0

 

 

 

 

泾源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71120日至20182月底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的总体工作目标,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的关键性环节等重点,全面加强冬春季人、车、路交通安全管控,集中查处一批带有冬春季特点的典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解决一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不断提升事故预防水平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祁强任组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麻建博、县政府副县长兰秀全任副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马贵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管和公路部门配合,于11月底前,对全县重点道路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桥梁、弯道、陡坡、公路背阴以及易结冰、易积雪等重要路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以及道路损毁、标志标线不全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于1215前完成治理。隐患治理要明确责任单位、治理时限、治理措施,限时无法完成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措施。

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1215前,由运管所牵头,联合县教育、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各运输企业、场站、学校,检查客运车辆、危化品车辆等车辆驾驶人员的配备、安全应急装备、GPS系统运行、车辆安全技术情况。检查时要做好台账登记,对存在的问题落实到具体人员进行整改。

3.开展交通违法清理。1215前,公安交管部门对公路客运、危化品车、旅游客车、营转非五类车交通违法全部清理,重点清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车辆,未清理的要采取必要的停运措施。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大管控。

4.完善应急处置预案。1130前,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应对冰雪寒潮等灾害天气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前做出预警和部署,完善充实应对措施,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视频调度、联勤联动等机制作用,切实提高有效应对灾害天气的能力。

5.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响应,提前准备好应对处置所需的各种装备和器材。及时通过各类媒介,发布天气和道路通行信息、交通管制信息,通报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路况。交通部门要随时检查,及时准备和补充防滑沙等道路应急物资。

6.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公安部门要确保警力到位,增加夜间事故易发时段的巡逻班次和频率,最大限度地将执法装备投入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尤其要加强国道312线六盘山段和344线全段巡逻管控;充分发挥区域警务协作机制作用,遇有影响车辆通行情况,互通信息,联勤联动,确保车辆安全通行。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的管理,严格执行长途客车落地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7.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各(乡)镇政府要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配齐安全员、劝导员,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乡)镇、农村派出所要肩负起责任,严把农村村口、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安全,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督促校方加强运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把好学生上车关、运送学生出门关,坚决杜绝超员车辆驶出校门。农机部门要做好拖拉机等交通安全管控。

(三)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大整治。

8.开展统一行动。1120起,每月10日、20日、30日集中开展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统一整治行动。其中11月份集中开展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2月份集中开展货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20181月集中开展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公安、交通、运管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要对整治的内容逐一建立台账。

9.严查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以治患、治堵、治乱为目标,以全县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为依托,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建立定点检查、线路巡逻和区域管控相结合的勤务机制。严厉查处超员、超速、强超强会、疲劳驾驶、占道行驶、车辆安全防护设施不全、微型面包车超员、黑车非法营运、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公安交管智慧交通平台和缉查布控系统,查处车辆逾期未检验、涉牌涉证、违法未处理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坚持从严、从重处罚。

10.严控重点路段。集中整治期间,要对国道312线、344线实行大联勤,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大型货运车辆,逐车检查乘载人数(载质量)、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驾驶资格等。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罚,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四)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11.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强大的社会宣传功能。通过新兴媒体不断播报冬季交通安全的管理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展示基层执勤执法和服务点滴,广泛利用双微平台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一日一提示”“一点一预警”“一案一曝光系列微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2.巩固强化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县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密切联系,统一主题、统一包装,形成跨地域、跨媒介的规模化、一体化宣传报道;公安、教育、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群体的点对点安全短信提示,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接地气的宣传声势。要围绕2017年春运工作精心组织宣传,做到早谋划、早安排,努力营造强大的春运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高度重视事故预防工作,认真分析本地交通安全形势,深入剖析事故发生原因,仔细查找当前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为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重点对象,落实零容忍的要求,严格整治。

(二)加强联动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整治期间,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导检查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也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过程性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实名制检查考评台账,并严格落实重点隐患挂牌督办机制,隐患不整改、不消除的,坚持一盯到底,决不放过。对存在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应付差事,走过场或在整治行动期间发生3人以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交通管理工作被媒体曝光等情况的单位要视情予以问责。

(四)畅通信息渠道。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将整治开展情况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012919邮箱gqyx2011@163.com),并于每月28日上报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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