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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20/2025-0004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6-16
名称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5-06-16 来源: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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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旅游产业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有效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泾源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525>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制定《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旅游产业带动群众致富为出发点,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为主抓手,以增强群众自我发展内生动力为根本,重点扶持有一定旅游资源、具备发展能力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发展乡村旅游综合服务,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带动群众通过开展乡村旅游综合服务,共享特色产业发展红利,使旅游产业在全县乡村振兴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管理规范,取得实效,成立泾源县2025年文化旅游广电局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 毅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桂花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杨广明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成 员:马金瑞 县文化馆馆长

马志发 文旅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 旭 文旅产业室主任

李存花 公共文化与广电宣传室主任

杨 杰 文旅局财务室会计

张贵荣 文旅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干事

三、资金概算

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1.泾源县乡村旅游服务业态扶持项目95万元;

2.泾源县文旅宣传推介项目25万元。

四、实施内容

1.泾源县乡村旅游服务业态扶持项目

建设内容:投入95万元,鼓励羊槽村、新旗村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群众对闲置院落进行改造,对达到家庭旅馆标准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达到农家乐标准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达到旅游民宿标准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2.泾源县文旅宣传推介项目

建设内容:投入25万元,邀请区内外周边省区(西安、兰州、银川、平凉、庆阳、宝鸡等市县)有影响力的自媒体、网络达人、网络主播、旅行社、旅游企业来我县踩线踩点,宣传推介。

五、实施步骤

(一)泾源县乡村旅游服务业态扶持项目

第一阶段2025610日——625日)制定泾源县乡村旅游服务业态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及验收标准;

第二阶段2025626日——75日)宣传闽宁协作项目补助政策,根据验收标准,动员有意向的经营户提升改造;

第三阶段 202576日——830日)组织验收组对申报的家庭旅馆、农家乐、民宿进行指导改造;

第四阶段 202591日——912日)邀请验收专家组对改造好的家庭旅馆、农家乐、民宿进行终评;

第五阶段 2025913日——919日)对验收合格的经营户进行三级公示

阶段 2025920日——928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经营户进行资金支付。

(二)泾源县文旅宣传推介项目

第一阶段2025622日——630日)制定泾源县文旅宣传推介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2571日——710日)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按照服务类政府采购流程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第三阶段2025713日——829日)按照方案举办活动

第四阶段202591日——95日)项目验收

第五阶段202496日——910日)兑付项目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切实把闽宁协作项目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牵头抓总,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班跟进,相关股室全力配合,有序推进,确保闽宁协作项目落到实处。

(二)健全台账。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泾源县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泾源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台账资料,规范公示公开流程,严把审核验收关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应支尽支,安全合规。

(三)资产管理。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完整登记资产信息、明确产权归属,逐项做好资产移交、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管护措施,确保资金项目资产安全运转,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严禁套取资金项目,违规者追回奖补并列入旅游行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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