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泾源县2025年肉牛产业专班工作方案》等6个产业专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泾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18日
泾源县2025年肉牛产业专班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肉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特提出本专班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全年巩固提升万头肉牛养殖示范乡镇2个、千头肉牛养殖示范村6个,培育千头肉牛养殖示范村3个,改良肉牛3.7万头、补栏3.8万头,种植优质牧草13万亩,肉牛饲养量稳定在12万头,其中存栏7.2万头(基础母牛存栏4.5万头)、出栏4.8万头。
(一)强化饲草种植保障。全年种植优质高产高效玉米11万亩;集中种植优质紫花苜蓿0.5万亩、改良牧草0.5万亩;种植一年生禾草1万亩;打造优质紫花苜蓿基地2个,丰富饲草多样性。
(二)完善饲草供应保障。加工调制全株玉米、专用青贮袋及打捆包膜方式加工的优质青贮24万吨,保障县内饲草供应。
(三)强化肉牛养殖扩量。推广使用肉牛良种冻精8万支(其中纯种安格斯肉牛冻精3万支、西门塔尔冻精5万支),购置液氮4万立升,冷配改良肉牛3.7万头,落实“见犊补母”奖补2.5万头、基础母牛饲草料奖补3万头,引进育肥牛1万头,基础母牛1500头,提高全县肉牛存量。
(四)增强养殖示范带动力。巩固提升万头肉牛养殖示范乡(镇)2个,千头肉牛养殖示范村6个,培育千头肉牛养殖示范村3个,新建“50”家庭农场15家,建立“出户入园”规范提升等级奖补激励机制,以养殖户入园率、联农带农运行情况、环保等方面为重点,对全县建成的“出户入园”进行定级奖补,切实提升肉牛“出户入园”规范化运行。
(五)提升肉牛屠宰加工能力。建立联农带农和服务代宰机制,年屠宰加工肉牛1万头。新建(改造提升)牛肉精深加工中心1个,牛副产品预制菜加工中心1个,牛肉预制菜加工中心1个。
(六)建立肉牛特色种质资源保护机制。在巩固提升安格斯、西门塔尔品种基础上,选育2家规模养殖场开展以秦川基础母牛为主,安秦杂交的泾源黄牛本土品种试点养殖。
(七)提升“泾源黄牛肉”品牌影响力。组织开展“泾源黄牛肉”品牌价值评定,更新泾源黄牛肉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巩固提升获证农业良好规范(GAP)成果;支持经营主体在区外开设“泾源黄牛肉”“餐饮+销售”品牌体验店2个、在银川开设“泾源黄牛肉”“餐饮+销售”品牌体验店4个;在银川,西安各培育“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直营店5个;在银川、西安建设“泾源黄牛肉”冷链物流配送中心2个;开展“泾源黄牛肉”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等活动3次以上,持续扩大“泾源黄牛肉”品牌影响力。
(八)探索肉牛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升级,重点对肉牛养殖、加工等关键环节,集成示范智能识别、精准饲喂、疾病监测等物联网设备和技术,提高冷链物流贮运水平,提高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肉牛养殖、屠宰加工、产品销售、质量溯源等全程可追溯。
(九)抓实动物防疫防控。依法督促落实肉牛养殖、贩运、屠宰、检疫、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根据自治区重大疫病防控要求,县级需配套1:1疫病防控资金,采购疫苗、消毒药等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物资,“先打后补”奖补及县内畜禽疫病防控。强化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口蹄疫、炭疽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确保强制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牛肉经销店销售行为监督和授权使用“泾源黄牛肉”地理标志农产品销售店规范管理,强化私屠滥宰联合执法打击力度。紧盯养殖、屠宰、饲料、兽药、动物实验室关键环节,建立县、乡(镇)、场企三级监管网格,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全县创建兽用抗菌药减抗示范达标养殖场4个,力争饲料、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
(十一)着力抓好畜禽粪污治理。利用现有有机肥加工厂、粪污预处理中心和集中堆粪场资源,回收养殖场(户)牛粪,通过加工有机肥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利用,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
(十二)深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鼓励肉牛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家庭农场等主体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优化“托管代养、代购代销、入股合作、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订单养殖、兜底认养、订单回购”等联农带农新模式,推行“农户养殖+场企回购”的“订单式”养殖方式,推动形成场企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
(十三)建立社会化服务保障机制。一是建立高效农业服务体系,开展建设“双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即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阵地和县、乡、村三级服务队伍建设),不断从饲草配送、肉牛收购、兽药销售、农资供应等方面开展全程技术服务。二是探索建立源牛泾通“1325”肉牛活体收购、肉牛屠宰、冷链运输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试点,即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整合政府、社会、企业3方面资源优势,搭建政府肉牛运输备案车辆监管和屠宰企业信息化运营2个平台,解决养殖成本高、活体销售难、私屠乱宰多、运输成本高、补栏数量少5个难题。
二、验收标准及扶持政策
1.优质高产高效玉米种植奖补。按照全县玉米种植奖补政策执行。
2.苜蓿基地建设奖补。对县内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的300亩以上集中连片优质紫花苜蓿基地,经区市县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600元,全年培育2个。
3.青贮玉米(粮改饲)奖补。对县内养殖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一般户通过青贮池、专用青贮袋及打捆包膜方式加工的优质青贮,经验收合格后,每吨奖补不超过5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吨奖补不超过55元;监测对象每吨奖补不超过60元,全年收贮24万吨。(根据资金量及实际验收数量核算为准)
4.见犊补母奖补。对全县养殖场(一般户)养殖繁育成活的6月龄以下的安格斯、西门塔尔、秦川犊牛经过摸底登记,验收合格后每头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头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每头奖补1200元,同一养殖户最高奖补10头、企业(场)最高奖补20头,全年奖补优质犊牛2.5万头。
5.基础母牛饲草料奖补。对县内养殖场(一般户)养殖的安格斯、西门塔尔、秦川基础母牛实施饲草料补贴,经过摸底登记验收合格后每头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头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每头奖补1200元,同一养殖户最高奖补10头、企业(场)最高奖补20头,全年奖补良种基础母牛3万头。
6.外购屠宰奖补。县内规模养殖场、新型经营主体、一般户从县外引进的育肥牛,在县内定点屠宰场屠宰,以产地、落地检疫票和屠宰检疫记录、检疫票为依据进行验收,每头给予300元奖补;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头奖补330元;监测对象每头奖补360元,同一养殖户最高奖补20头、企业(场)、新型经营主体最高奖补50头,全年奖补外购屠宰育肥牛1万头。
7.基础母牛引进奖补。县内养殖场(户)从省外引进10月龄以上的安格斯、西门塔尔、秦川基础母牛,根据产地检疫、落地检疫和防疫通道检疫,存栏3个月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头奖补1000元,农户最高奖补10头,养殖场、企业最高奖补20头,全年奖补良种外购基础母牛1500头。
8.“50”家庭牧场奖补。对县内新建、改造肉牛养殖条件,存栏肉牛50头以上注册成立的家庭农场(存栏以安格斯、西门塔尔和秦川牛品种为主,有其他杂品种的不予支持,其中安格斯和基础母牛存栏在一半以上),配备消毒房、堆粪场、饲草料棚、日粮机等设施设备,防疫改良台账齐全,联农带农效应明显,验收合格后,每家奖补10万元,全年奖补15家。
9.“出户入园”示范场规范提升奖补。对县内现有建成的肉牛养殖“出户入园”示范场(存栏以安格斯、西门塔尔和秦川牛品种为主,有其他杂品种的不予支持),根据入园率、设施设备、联农带农、环保及安全生产为依据评星定级,一星级奖补10万元、二星级奖补6万元、三星级奖补4万元,全年奖补18家。
10.肉牛养殖规范化提升奖补。对县内以安格斯、西门塔尔和秦川牛品种肉牛为主(其他杂品种的不予支持),存栏50头以上,基础母牛占比不低于30%,配备消毒房、堆粪场、饲草料棚、日粮机等设施设备,防疫改良台账齐全,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的新型经营主体(场),以5万元为基数实施梯度化奖补,存栏在50-99头、奖补不超过5万元,存栏在100-199头、奖补不超过15万元,存栏在200-299头、奖补不超过25万元,存栏在300-399头、奖补不超过35万元,存栏在400头以上奖补不超过40万元,按照存栏量进行验收。
11.肉牛定点屠宰奖补。对养殖场(户)在县内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肉牛每头奖补475元,其中:对屠宰企业每头奖补屠宰服务费350元,对屠宰运输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县内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每头奖补运输费125元(活体运输100元,胴体运输25元),全年奖补1万头。
12.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建设奖补。对县内新型经营主体新建(改造提升),具有胴体储存区、分割加工区、包装区、产品展示区、成品储存区等,配备分割包装、分级加工、冷藏与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投产后年分割加工牛肉100吨以上的牛肉精深加工中心,经验收合格后,奖补80万元,全年奖补1家。
13.冷链运输奖补。对县内征集的肉牛定点屠宰运输社会化服务主体,向县外冷链物流运输牛肉每公斤奖补0.32元,每趟奖补不超过总运输费的30%,全年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14.牛副产品加工中心建设奖补。县内牛肉加工企业新建牛副产品生产线1条,收购加工县内肉牛下水,生产预制菜,根据投资额度及联农带农情况,经验收合格按照总投资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全年奖补1家。
15.牛肉预制菜加工中心建设奖补。鼓励县内牛肉生产加工企业在原有基础上,配备牛肉预制菜加工设施设备,加工生产牛肉系列预制菜,根据投资额度及联农带农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总投资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
16.本地泾源黄牛基础母牛核心繁育场试点建设奖补。在巩固提升安格斯、西门塔尔品种基础上,选育2家规模养殖场开展以秦川基础母牛为主,安秦杂交的泾源黄牛本土品种试点养殖,引进的秦川基础母牛根据产地、落地检疫和防疫通道检疫相关票据,改良情况及实际存栏量进行验收,验收后每头给予外购奖补3000元(引进后奖补1000元,养殖2个月后奖补2000元)、饲草料奖补2000元(养殖2个月奖补),繁育的优质母犊每头奖补2000元(公犊按照“见犊补母”政策执行),2家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17.区外“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餐饮+销售”品牌体验店建设奖补。在区外开设“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餐饮+销售”品牌体验店2家,要求面积200㎡以上,布局牛肉特色餐饮、产品展示展销和储存区等,投产后年销售牛肉达到50吨以上,验收合格每家奖补40万元,全年奖补2家。
18.区内“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餐饮+销售”品牌体验店建设奖补。在银川开设“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餐饮+销售”品牌体验店4个,要求面积200㎡以上,布局牛肉特色餐饮、产品展示展销和储存区,投产后年销售牛肉达到50吨以上,经验收合格每家奖补30万元,全年奖补4家。
19.“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直营店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奖补。在银川,西安各培育“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直营店5个,经验收每个奖补10万元;在银川、西安建设“泾源黄牛肉”冷链物流配送中心2个,每个奖补40万元,全年奖补12家。
20.“泾源黄牛肉”宣传推介奖补。鼓励县内企业参与各类展会、论坛,宣传推广“泾源黄牛肉”系列产品,开展“泾源黄牛肉”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等活动3次以上,经验收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奖补2万元、通过中国农业良好规范(GAP)认定发证的每个奖补2万元、通过有机认证的每个奖补1万元,巩固提升获证农业良好规范(GAP)成果,持续扩大“泾源黄牛肉”品牌影响力。
三、工作措施
(一)肉牛产业工作专班
组 长:王 荣 县委书记
副组长:于 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义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于清海 县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文旅局、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专班推进原则,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定期召开专班工作推进会,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实地调研、定期会商,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县级主导、部门牵头、乡(镇)抓落实、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统筹谋划、决策和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积极争取自治区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不断提高肉牛产业发展的保障水平。整合多方面优势资源力量,全面推进肉牛产业提质增效。加大肉牛政策保险支持力度,逐年扩大保险覆盖率,降低养殖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有效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肉牛养殖融资成本。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肉牛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主要目标、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通报、考核,定期分析研判、适时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强化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附件:各乡(镇)肉牛产业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乡镇具体任务 | 备注 | |||||||
合计 | 大湾乡 | 六盘山镇 | 黄花乡 | 香水镇 | 兴盛乡 | 泾河源镇 | 新民乡 | |||
1 | 高产高效玉米种植 | 110000 | 17000 | 10000 | 11000 | 15000 | 18000 | 19500 | 19500 | |
2 | 紫花苜蓿种植 | 2000 | 300 | 100 | 200 | 200 | 300 | 400 | 500 | |
3 | 禾草种植 | 17000 | 2300 | 2100 | 2100 | 2500 | 2700 | 2700 | 2700 | |
4 | 全株青贮加工 | 24 | 3 | 2.5 | 2.5 | 4 | 4 | 4 | 4 | |
5 | 饲草料配送联合体 | 1 | 1 | |||||||
6 | 肉牛引进补栏 | 38000 | 4865 | 3030 | 3770 | 6385 | 6385 | 6785 | 6780 | |
7 | 新生犊牛 | 35000 | 4480 | 2790 | 3475 | 5880 | 5880 | 6250 | 6245 | |
8 | 肉牛出栏 | 48000 | 6700 | 4200 | 4900 | 6900 | 7900 | 9250 | 8150 | |
9 | 巩固提升万头示范乡镇 | 2 | 1 | 1 | ||||||
10 | 新培育千头示范村 | 3 | 1 | 1 | 1 | |||||
11 | 巩固提升千头示范村 | 6 | 3 | 1 | 2 | |||||
12 | “出户入园”规范提升等级奖补 | 18 | 18 | |||||||
13 | 新建“50”家庭农场 | 15 | 15 | |||||||
14 | 新建(改造提升)牛肉精深加工中心 | 1 | 1 | |||||||
15 | 本地泾源黄牛基础母牛核心繁育场试点 | 2 | 1 | 1 | ||||||
16 | 预制菜研发生产车间 | 2 | 2 | |||||||
附件: 各乡(镇)肉牛产业重点任务分解表
泾源县2025年中蜂产业专班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蜂全产业链发展,健全产供加销互促的现代中蜂产业体系,制定本专班方案。
一、总体目标
巩固提升万群示范乡镇1个、千群示范村10个、标准化蜂场10个,新建标准化蜂场10个,繁育良种蜂王(王台)1.5万只,引进及分蜂扩群1.5万箱,全县蜂群稳定到4万箱,年蜂蜜产量达到40万公斤,产值达3200万元,推动全产业链产值达8000万元。
二、重点任务
(一)抓品质提升,稳步扩大养殖规模
1.持续强化良种繁育。遴选县内具有中蜂良种繁育能力的基地1-2家,全年繁育蜂王(王台)1.5万只,持续开展人工育王技术服务指导,补齐养蜂户人工育王技术短板。
2.稳固提扩养殖规模。巩固提升万群示范乡镇1个、千群示范村10个,全年引进及分蜂扩群1.5万箱,全县蜂群稳定到4万箱,年蜂蜜产量达到40万公斤。
3.规范提升标准化养殖。全年新建标准化蜂场10个,巩固提升标准化蜂场10个,围绕蜂场建设、养殖规模、蜂蜜品质、联农带农等内容进行等级评定,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
(二)抓服务保障,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4.巩固提升技术支撑。发挥中蜂产业专家服务团作用,开展“中蜂养殖实用人才+产业致富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培训产业从业人员100人,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提供人才支撑。
5.严格坚持疫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严格落实常年饲养强群和定期消毒、疫病防控等关键措施,联合中国农科院蜜蜂研究所中蜂产业专家服务团,持续开展蜂群疫病监测,加强中蜂囊状幼虫病等疫病防控,确保产业健康发展。
6.加强中蜂养殖资源保护。加强中蜂养殖资源保护区建设,县域内禁止饲养意蜂等其他蜂种,杜绝其他蜂种对中蜂的侵害。在重点中蜂养殖区域减少高剧毒农药使用,为中蜂养殖提供安全保障。
(三)抓品牌建设,全力拓宽销售渠道
7.增强产品研发加工能力。鼓励企业深化蜂蜜精深加工,改造提升蜂蜜饮品生产线1条,积极研发药用、饮用、食用蜂蜜产品,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高“泾源蜂蜜”附加值。
8.深化企业联农带农机制。深化“百企联百村带千户”联农带农促增收机制,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以奖代补支持蜂产品加工及销售企业订单回收“泾源蜂蜜”,加快农产品变现,激发群众产业发展积极性。
9.加强泾源蜂蜜品牌建设。完善中蜂养殖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组织企业开展绿色和GAP良好规范农业认证,开展“泾源蜂蜜”品质评价分级和等级认定。支持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开设“泾源蜂蜜”农特产品直营店或体验店,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农特产品推介促消费活动,不断提升“泾源蜂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10.开拓蜂产品销售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大型农产品展销、展览会,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支持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开设“泾源蜂蜜”农特产品直营店或体验店,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农特产品推介促消费活动,不断提升“泾源蜂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扶持政策
(一)良种繁育奖补。对已运行的中蜂良种繁育基地,免费向县内养蜂户供应,并指导养殖繁育,根据服务台账、照片、农户领取花名册等资料,入户核查验收后,给予繁育基地每只蜂王30元奖补。
(二)分蜂扩群补贴。鼓励引导县内养蜂户和经营主体开展分蜂扩繁及县外引进良种新蜂群,经验收合格后,每箱奖补100元,每户(经营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1万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箱奖补不超过110元,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1.1万元,监测对象每箱奖补不超过120元,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1.2万元。
(三)标准化蜂场奖补。以奖代补巩固提升标准化示范蜂场,根据蜂场等级评定结果,评定为一级的每个奖补3万元、二级的奖补2万元、三级的奖补1万元(历年奖补的不再重复享受)。列入当年新建标准化蜂场建设,在要求期限内完成规定的建设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每个蜂场以奖代补5万元。
(四)蜂蜜收购“产供销”服务奖补。支持蜂产品加工新型经营主体(企业)为农户加工蜂蜜,并授权经营商标,加工总量在1吨以上,每吨奖补50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蜂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订单回收、加工、销售”养蜂户的蜂蜜,回收协议、花名册、照片、银行付款清单等资料齐全,回收总量1-5吨,每公斤以奖代补10元;回收总量6-10吨,每公斤以奖代补15元,回收总量10吨以上,每公斤以奖代补20元。
(五)蜂产品销售奖补。支持经营主体在县外地级以上城市开设并常年销售“泾源蜂蜜”直营店或产品专柜,规范使用“泾源蜂蜜”地理标志统一形象标识和包装,或利用电商网店进行线上销售,年销售量在2-3吨、4-5吨、6-8吨、8吨以上的一次性享受1万元、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的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中蜂产业工作专班
组 长:张 路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于 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义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许 军 县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中蜂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细化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强行业资金、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闽宁协作资金的统筹使用,积极吸引企业和个人投资,确保重点工作资金得到全面保障。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中蜂产业推进情况纳入各相关单位、乡镇年度考核内容,按月调度推进、按季督促检查,对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程度不够、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以监督问效倒逼工作落实。
附件:各乡(镇)中蜂产业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乡镇具体任务 | 备注 | |||||||
合计 | 大湾乡 | 六盘山镇 | 黄花乡 | 香水镇 | 兴盛乡 | 泾河源镇 | 新民乡 | |||
1 | 中蜂养殖数量 | 40000 | 5500 | 10000 | 4300 | 8500 | 3200 | 4700 | 3800 | |
2 | 万群示范乡镇 | 1 | 1 | |||||||
3 | 千群示范村 | 10 | 2 | 2 | 1 | 2 | 1 | 1 | 1 | |
4 | 繁育良种蜂王 | 15000 | 15000 | |||||||
5 | 分蜂扩群 | 15000 | 2100 | 3000 | 2000 | 2200 | 1700 | 2300 | 1700 | |
6 | 新建标准化蜂场 | 10 | 1 | 2 | 1 | 1 | 2 | 1 | 2 | |
7 | 巩固提升标准化蜂场 | 10 | 2 | 2 | 1 | 2 | 1 | 1 | 1 | |
8 | 蜂蜜收购 | 根据当年蜂蜜产量实际进行收购 | ||||||||
泾源县2025年菌菇产业专班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菌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本专班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采取“企业示范+集体带动+农户参与”的菌菇发展模式,重点利用好林下资源、闲置圈舍、房前屋后等“沉睡资源”,示范推广“林菌”“园菌”“棚菌”发展,力争2025年发展菌菇种植1500万棒,年生产菌菇1.2万吨,产值达1.2亿元。
(一)培育菌菇种植示范村。在全县7个乡(镇)利用大棚、闲置牛棚和庭院、大田和林下等资源,培育种植规模大、示范带动强的菌菇种植示范村18个,每个示范村种植香菇、木耳、平菇等菌菇10万棒以上。
(二)巩固提升菌菇种植基地。巩固提升泾河源镇庞东村、香水镇米岗村、黄花乡庙湾村等林下菌菇种植基地11处,香水镇卡子村,黄花乡胜利村,泾河源镇河北村等设施种植基地10处,扩大林下菌菇种植基地2处,改造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发展菌菇种植基地13个,每个基地种植香菇、平菇、鸡腿菇、大球盖菇等菌菇10万棒以上。
(三)延伸产业链条。争取福建农林大学、宁夏大学的支持,以规范、标准化营养袋生产工艺为突破口,加强菌种、菌棒研发生产和培育,巩固提升菌棒生产车间3处、新建菌棒生产车间2处,进行菌种接种和菌棒规模化生产,年生产菌棒600万棒以上;新建菌菇种植产业园2个,每个建设大棚150栋以上。驯化培育推广赤松茸、毛木耳等珍稀野生食用菌种2种,研发菌菇系列产品。推进菌菇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
(四)提升菌菇加工及储运能力。聚焦“林菌”“园菌”“棚菌”发展集中地,推进鲜菌菇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菌菇保鲜库5座、分拣晾晒车间1个、烘干生产线1条,新建菌菇保鲜库3座,分拣晾晒、烘干生产线1条,配备冷链运输车等,以加快预冷保鲜储运、快速烘干等为重点的产后预处理能力,提升菌菇产品品质,打通菌菇产品产-购-销一体化链条销售环节。
(五)加大产业人才培养。遴选建立泾源县菌菇技术专业服务团队1支、乡村服务团队7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邀请菌菇专家对从事菌菇种植的企业、村集体、农户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加快培养本土人才,补齐菌菇种植技术人才服务短板。
二、验收标准及扶持政策
(一)菌菇种植奖补
验收标准:种植的菌菇以菌棒质量好、无污染、无病虫害、出菇整齐和验收前每棒累计出菇0.5公斤以上认定为合格,抽验结果误差在±5%之内的确认验收结果。鼓励全县各种植主体优先采购本县企业、村集体生产的香菇、平菇、木耳等菌棒。
1.对种植菌菇的农户,经验收合格,一般户种植香菇每棒奖补3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1元,羊肚菌设施栽培每亩奖补40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种植香菇每棒奖补3.3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1.1元,羊肚菌设施栽培每亩奖补44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种植香菇每棒奖补3.6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1.2元,羊肚菌设施栽培每亩奖补48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1200元。(一般户每年最高奖补6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年最高奖补6600元,监测对象每年最高奖补7200元)
2.对种植菌菇的村集体,联农带农效益显著且验收合格后,种植香菇每棒奖补2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1元,羊肚菌等设施栽培每亩奖补30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50万元。
3.种植菌菇的企业,联农带农效益显著且验收合格后,种植香菇每棒奖补1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0.5元,羊肚菌等设施栽培每亩奖补10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500元,对于同一主体种植整体规模100万棒以下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200万棒以下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300万棒以上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
(二)庭院菌棚建设奖补。一般户维修改造、盘活利用闲置房屋、牛棚等建设菌棚30㎡以上并种植,每平方米奖补5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平方米奖补55元。监测对象每平方米奖补60元(一般户每个最高奖补2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个最高奖补2200元,监测对象每个最高奖补2400元);菌菇种植奖补与菌菇种植农户奖补政策一致。
(三)菌菇“产供销”服务奖补。企业或村集体在县内投资建设菌棒生产基地生产香菇菌棒,并低于泾源县最低市场价格0.3元每棒为农户、村集体供应质量好、无污染、出菇整齐的香菇菌棒,并提供技术服务和市场价格回收菌菇,经验收合格,每棒奖补0.5元。
(四)菌菇产业园建设奖补。凡企业在县内一次性投资建设菌菇大棚规模在150栋(单栋占地面积不小于1亩)以上并种植菌菇,每栋建设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以评估为准),按照单个棚造价2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2.5万元,相关单位保障“三通一平”配套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菌菇产业工作专班
组 长:祁志雄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拜春霞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义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志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冶兴亮 县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城建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文旅局、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明确主体责任。菌菇产业工作专班负责各项任务推进落实,统筹推进全县菌菇产业高质量发展;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村集体和农户种植的菌菇、农户利用闲置屋舍发展的庭院种植进行验收,并做好奖补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县企业种植的菌菇、经营主体开展菌菇“产供销”服务和菌菇产业园建设进行验收和奖补资金兑付,做好村集体、农户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和开展县级抽验,抽验结果误差在±5%之内的确认乡镇验收结果;各配合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菌菇产业发展与当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乡镇、部门要组织项目落实,严格执行资金监管及资金支付进度,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在任务落实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菌菇种植抽验工作,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项目开展及实施成效作为下年资金拨付和项目支持的主要依据。
附件:泾源县2025年菌菇产业任务分解表。
附件: | ||||||||||||
泾源县2025年菌菇产业任务分解表 | ||||||||||||
乡镇 | 示范村 | 林下基地 | 发展庭院(座) | 种植数量(万棒) | 各主体种植数量(万棒) | 种植合计(万棒) | ||||||
企业 | 村集体 | 农户种植数量 | ||||||||||
数量 | 其中:示范户 | 设施 | 林下 | 种植数量 | 带动农户(户) | 种植数量 | 带动农户(户) | |||||
大湾乡 | 牛营村、六盘村 | 120 | 63 | 110 | 0 | 0 | 0 | 80 | 31 | 30 | 110 | |
六盘山镇 | 什字村、蒿店村 | 大庄村、半个山村 | 140 | 73 | 60 | 30 | 0 | 0 | 75 | 36 | 15 | 90 |
黄花乡 | 羊槽村、胜利村、沙塘村 | 庙湾村、下胭村、胜利村 | 200 | 105 | 170 | 10 | 90 | 29 | 50 | 24 | 40 | 180 |
香水镇 | 沙南村、卡子村、米岗村 | 沙南村、米岗村、太阳村 | 500 | 262 | 200 | 150 | 150 | 67 | 120 | 64 | 80 | 350 |
兴盛乡 | 红星村、上金村、新旗村 | 兴明村 | 200 | 105 | 50 | 10 | 10 | 15 | 30 | 38 | 20 | 60 |
泾河源镇 | 冶家村、庞东村、河北村 | 庞东村、白面村 | 300 | 157 | 450 | 40 | 350 | 58 | 105 | 20 | 35 | 490 |
新民乡 | 照明村、杨堡村 | 450 | 235 | 220 | 0 | 140 | 97 | 50 | 21 | 30 | 220 | |
合计 | 18 | 11 | 1910 | 1000 | 1260 | 240 | 740 | 266 | 510 | 234 | 250 | 1500 |
泾源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专班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本专班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2025年,示范推广“林药间作、苗药套种”发展模式,种植各类中药材3万亩(其中:药材套种2900亩,良种繁育900亩,示范基地种植13900亩,“苗药”套种、劣苗退市和林下种植12300亩)。巩固提升中药材初加工基地4处,中药材交易市场1个,培育中药材示范基地16个,示范带动农户3000户,产值达1.02亿元。
(一)示范基地建设
1.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为确保中药材种源纯正、品质优良,依据中药材适地性原则,在大湾乡、六盘山镇、黄花乡、香水镇、泾河源镇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5个,培育中药材种苗900亩,建立种苗供应、药材回收、技术服务为一体的“产供销”生产体系。
2.建设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采取“村集体+企业+农户”的发展模式,在全县建设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16处,种植板蓝根、芍药、白鲜皮、黄芪、独活、款冬花等中药材13900亩。
3.探索林地资源发展中药材。利用现有林地资源,间作种植板蓝根、秦艽、柴胡、大黄、淫羊藿、七叶一枝花、川贝等中药材11300亩;优化苗木产业结构,引导劣苗退市转化发展中药材种植500亩,引导良苗优化发展“苗药”套种500亩。
4.开展药材套种。乡镇根据实际,以生长习性适合的柴胡、板蓝根、款冬花、牛蒡子、黄芪等中药材为主,严格耕地性质界定,在新民乡、香水镇、泾河源镇、黄花乡、大湾乡示范推广1:1一年生中药材套种2900亩。
(二)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
巩固提升黄芪、苦杏仁、桃仁、板蓝根、秦艽、柴胡、党参、红花、黄芩等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基地4个,培育“产供销”联农带农新型经营主体(企业)2个,年加工中药材5000吨;鼓励中药材生产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进加工工艺,对白鲜皮、大黄、黄芪等中药材进行分拣、清洗、破壳、剥离、烘干等初加工。盘活中药材交易市场1个,形成中药材产品产-购-销一体化链条,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验收及扶持政策
(一)基本要求。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及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要求,基本农田一律禁止中药材种植及良种繁育,否则不验收,不兑付奖补资金。
(二)验收程序。各乡(镇)要成立中药材产业专班,由专人负责,对各种植主体示范种植、种苗繁育、药材套种按标准进行验收,并做好奖补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标准对中药材“产供销”服务进行验收和奖补资金兑付,做好各主体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和开展县级抽验,抽验结果误差在±5%之内的确认乡镇验收结果。
(三)验收标准及奖补政策
1.良种繁育基地奖补。县内种植企业(村集体)育苗基地以苗床方式育苗、并配备遮阳网、灌溉系统等生产设施,当年中药材露地、覆膜和穴盘等方式育苗每亩保存5万余株;当年种苗移栽育苗,每亩保存2万余株,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400元。
2.药材套种奖补。按照1:1套种模式种植一年生药材,县内一般户种植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2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22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240元,每户最高奖补10亩。种植企业(村集体)集中连片种植50亩及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亩奖补100元,最高奖补10万元。
3.示范基地种植奖补。县内一般户种植中药材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2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22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240元,每户最高奖补50亩。种植企业(村集体)集中连片种植50亩及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亩奖补1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4.林下种植奖补。县内中药材种植企业(村集体)、农户在林下、林边集中连片种植中药材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每亩奖补1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5.优化苗木产业结构奖补。优化苗木产业结构,引导劣质苗木退市转化为当年新发展中药材种植的,一般户每亩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1200元。引导发展劣苗退市、良苗优化的“苗药”套种基地,一般户每亩奖补5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55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600元,每户最高奖补10亩。
6.中药材经营主体奖补。县内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村集体)在县内建设中药材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示范基地1个,面积300亩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奖补15万元;经营主体在县内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种植中药材300亩以上,示范带动周边村集体(农户)种植中药材500亩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奖补20万元;建设中药材初加工基地1个,联农带农效益显著,奖补50万元。(同一主体不重复奖补)
7.中药材“产供销”服务奖补。县内中药材生产、收购、加工新型经营主体(企业)以市场价回收本县村集体和农户种植的中药材2000吨以上,对回收部分每吨奖补5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中药材产业工作专班
组 长:罗延隆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拜春霞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义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志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于清海 县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明确主体责任。中药材产业工作专班负责各项任务推进落实,统筹推进全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各乡(镇)负责对各种植主体的中药材进行验收,并做好奖补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中药材“产供销”服务和优化苗木产业结构进行验收和奖补资金兑付,做好各主体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和开展县级抽验,抽验结果误差在±5%之内的确认乡镇验收结果;各配合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中药材产业发展与当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乡镇、部门要组织项目落实,严格执行资金监管及资金支付进度,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在任务落实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中药材种植抽验工作,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项目开展及实施成效作为下年资金拨付和项目支持的主要依据。
附件:泾源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任务分解表。
附件: | ||||||||||
泾源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任务分解表 | ||||||||||
乡镇 | 示范基地 | 种植数量(亩) | 各主体种植数量(亩) | 种植合计(亩) | ||||||
示范 | 套种 | 育苗 | 林下 | 企业 | 村集体 | 农户 | 合计 | 新增种植 | ||
大湾乡 | 绿源村、董庄村 | 3500 | 500 | 100 | 900 | 400 | 0 | 4600 | 5000 | 2600 |
六盘山镇 | 大庄村、周沟村、张堡村、蒿店村 | 5300 | 0 | 100 | 4200 | 2600 | 4500 | 2500 | 9600 | 1900 |
黄花乡 | 平凉庄村、向阳村 | 400 | 600 | 200 | 3000 | 0 | 2700 | 1500 | 4200 | 1500 |
香水镇 | 太阳村、惠台村 | 400 | 500 | 300 | 500 | 400 | 400 | 900 | 1700 | 1000 |
兴盛乡 | 上金村 | 1000 | 0 | 0 | 1000 | 0 | 1000 | 1000 | 2000 | 1100 |
泾河源镇 | 底沟村、泾光村 | 2500 | 600 | 200 | 2700 | 0 | 2000 | 4000 | 6000 | 2000 |
新民乡 | 王家沟、先进村、照明村 | 800 | 700 | 0 | 0 | 700 | 400 | 400 | 1500 | 900 |
合计 | 16 | 13900 | 2900 | 900 | 12300 | 4100 | 11000 | 14900 | 30000 | 11000 |
泾源县2025年大湾肉羊产业专班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大湾肉羊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制定本专班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扩规提质、延链强链、优品拓市”为抓手,新建300只以上家庭牧场7家、肉羊交易中心1个、羊肉加工营销中心1个、肉羊屠宰分割线1条,新增养羊户100户以上,巩固提升肉羊养殖示范村3个,年引进肉羊1.2万只,力争2025年大湾乡肉羊饲养量达5万只,产值达1800万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增量扩规计划,壮大产业发展规模
1.扩大村集体肉羊养殖场产能。完善提升村集体养羊场基础设施,建立“协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联农带农联营模式,通过“外引+内繁”双向发力,壮大村集体肉羊养殖场养殖规模,提升联农带农发展能力,力争村集体养羊场常年存栏量稳定在设计规模的85%以上。
2.壮大“小农户”养殖规模。鼓励农户通过租赁等方式盘活闲置院落发展肉羊产业,全乡巩固提升肉羊养殖示范村3个,年引进肉羊1.2万只,新增养羊户100户以上,新建300只以上家庭牧场7家。
(二)实施规范提质计划,提升助农增收效益
3.提升示范村和示范场规范化养殖水平。指导养羊示范村(场)引进多胎高产基础母羊,示范推广同期发情、人工授精、集中育肥、统一出栏等规范化生产模式,持续提升养殖效益和示范带动能力。
4.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入股联营、土地流转等方式联农带农发展,指导村集体养羊场通过托养分红等方式吸纳“双老户”、残疾人、低收入户等特殊群体发展肉羊产业,夯实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基础。
5.打造“泾源大湾羊”品牌。完成“泾源大湾羊”宁夏特色品牌认证,规范使用“泾源大湾羊”品牌,积极开展农文旅宣传推介活动,加强品牌外宣力度。
(三)实施延链扩市计划,提升产业增值效益
6.提升产品精深加工能力。鼓励县内肉牛屠宰企业改造扩线,新增肉羊屠宰分割线1条,新建羊肉加工营销中心1个,深化羊肉精深加工,开发“泾源大湾羊”系列预制菜产品,提升“大湾肉羊”附加值。
7.健全交易流通体系。新建大湾乡肉羊交易中心1处,建立“泾源大湾羊”销售网络平台,畅通肉羊销售渠道。
8.打造“泾源大湾羊”品牌。完成“泾源大湾羊”宁夏特色品牌认证,规范使用“泾源大湾羊”品牌,积极开展农文旅宣传推介活动,加强品牌外宣力度。
(四)实施服务保障计划,提升产业抗风险能力
9.组建兽医社会化服务公司。组织辖区内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等技术力量成立兽医社会化服务公司,开展肉羊技术咨询、疫病防治、消毒隔离等服务。
10.提升人才和保险保障能力。培训肉羊养殖技能人才50名,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肉羊养殖场(户)应保尽保,提升风险保障能力。
三、扶持政策
1.基础母羊引进奖补。养殖场(户)引进12月龄以上基础母羊,向所在畜牧站报备,开具动物检疫证明A(B)证,经验收合格,每只奖补24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只奖补264元,监测对象每只奖补288元。奖补资金分两次兑付:落地检验当天验收后,兑付50%,稳栏饲养3个月后第二次验收,兑付剩余奖补资金,同一农户奖补不超过30只,养殖场不超过100只。
2.种公羊引进奖补。养殖场(户)引进的种公羊(按基础母羊存栏量的20%配备种公羊),开具动物检疫证明A(B)证,经验收合格每只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只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每只奖补1200元,农户奖补1只,养殖场奖补不超过3只。
3.养殖基地建设奖补。对养殖肉羊300只以上的家庭农场,养殖基础设施齐全,经验收合格后每家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全年奖补7家(历年享受过奖补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4.加工营销中心奖补。在县内新(扩)建1家羊肉加工营销中心,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经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50万元。
5.新增肉羊屠宰线奖补。县内定点屠宰企业扩建肉羊屠宰线1条,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经验收合格后,按投资总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肉羊产业工作专班
组 长:李白虎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 宝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义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于清海 县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明确主体责任。肉羊产业工作专班负责各项任务推进落实,统筹推进大湾乡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局和大湾乡政府负责对全乡养羊户和经营主体奖补项目进行验收,并做好奖补资金兑付工作。
(三)严格资金管理。大湾乡政府要组织项目落实,严格执行资金监管及资金支付进度,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在任务落实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项目开展及实施成效作为下年资金拨付和项目支持的主要依据。
泾源县2025年冷凉果蔬产业专班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冷凉果蔬产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本专班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探索“订单农业”、“净菜入超”和“托管分红种植”模式。2025年巩固提升“123”小菜园1374户,计划集中种植冷凉果蔬面积1万亩,带动全县全年多方式种植面积稳定在2万亩。
(一)优化产业布局。以兴盛乡为主,培育冷凉果蔬区域乡镇1个,打造兴盛乡新旗—兴盛—下金、泾河源镇河北—冶家—南庄2条冷凉果蔬产业带,种植冷凉果蔬3000亩。规范提升六盘山镇集美村、黄花乡羊槽村、兴盛乡兴盛村设施蔬菜种植基地3个,每个面积50亩以上。
(二)推动示范引领。以绿色、有机、安全为发展方向,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三零”绿色生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重点突出种植紫甘蓝、特色萝卜、辣椒、水果玉米等优势品种,种植优质特色萝卜2000亩、泾源水果玉米3000亩;年繁育蔬菜种苗600万株以上。
(三)庭院小菜园。鼓励农户对历年建设的庭院小拱棚更换棚架、棚膜,并引导农户新建庭院小拱棚发展种植蔬菜,更新和新建共1374户,每座小拱棚面积不小于30㎡,其中:新建350座、改造提升1024座。
二、扶持政策
(一)露地蔬菜种植奖补。县内一般户种植露地蔬菜或优质特色萝卜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5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55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600元。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露地蔬菜或优质特色萝卜200亩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亩奖补500元。
(二)设施蔬菜种植奖补。县内一般户种植设施蔬菜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8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88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960元。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设施蔬菜50亩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亩奖补800元。
(三)庭院小菜园奖补。县内一般户对历年建设的庭院小菜园更换棚架棚膜或新建小拱棚面积30㎡以上,种植蔬菜,经验收合格后,每个奖补3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座奖补330元;监测对象每座奖补360元。
(四)蔬菜种苗繁育奖补。县内农户通过穴盘育苗的方式年繁育种苗10万株以上,每株奖补0.05元;经营主体和村集体通过穴盘育苗的方式繁育种苗200万株以上,每株奖补0.02元,最高奖补15万元。
(五)泾源水果玉米奖补。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在县内推广种植“泾源水果玉米”,并为农户提供水果玉米种子(种苗)、技术指导、以市场价回收服务的每亩奖补500元;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在县内投资建设泾源水果玉米加工产销基地,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按投资总额3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冷凉果蔬产业工作专班
组 长:毛作鹏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于 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 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许 军 县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文旅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冷凉果蔬产业项目优先支持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资金使用效益好的经营主体。并通过项目实施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明确群众增收的方式和目标,如未按要求履约,不予验收奖补。
(三)明确主体责任。各乡(镇)是冷凉果蔬产业项目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谋划,统筹协调种植区域地块及种植工作,负责种植任务落实,并指定专人做好登记造册、审核和乡村两级自验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规划、种植技术指导、县级综合验收及项目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筹措工作。
(四)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建立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将冷凉果蔬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单位)、乡(镇)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考核和衡量部门(单位)、乡(镇)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责任到人,奖惩到位,形成全县上下抓冷凉果蔬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泾源县2025年冷凉果蔬产业种植区域面积计划表。
附件: | ||||||
泾源县2025年冷凉果蔬产业种植区域面积任务表 | ||||||
类型 | 重点任务 | 备注 | ||||
区域布局 | 面积(亩) | |||||
露地蔬菜种植 | 兴盛乡新旗村—兴盛村—下金村;泾河源镇河北村—冶家村—南庄村 | 3000 | ||||
设施蔬菜种植 | 六盘山镇、黄花乡、兴盛乡 | 200 | ||||
特色萝卜种植 | 全县 | 2000 | ||||
庭院小菜园 | 全县1374户,每户50㎡以上。其中:新建350户、改造提升1024户。 | 200 | ||||
蔬菜种苗繁育 | 2025年在全县繁育蔬菜种苗600万株 | |||||
水果玉米种植 | 全县 | 3000 | ||||
水果玉米基地 | 在兴盛乡建设水果玉米“产供销”一体化基地1个 | |||||
合计 | 8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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