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泾源县2025年特色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5〕6号)及《关于印发<泾源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5〕25号)精神,为规范项目实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扩规模、育龙头、强品牌的产业发展思路,不断深化中蜂产业联农带农机制,通过闽宁协作项目资金支持,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2025年繁育蜂王1.5万只,分蜂扩群1.5万箱,新建标准化蜂场10个,巩固提升蜂场10个,进一步提升中蜂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鼓励企业回收农户蜂蜜,拓展蜂蜜销售市场,打响“泾源蜂蜜”知名度,力争年生产加工蜂蜜40万公斤,推动全产业链产值达8000万元左右,带动农村人口不低于550人,受益脱贫人口不低于140人。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奖补标准
1.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一是在绿塬、东山坡、刘沟、平凉庄、下金、红旗、王家、先锋、惠台、沙南村扶持新建标准化蜂场10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规定的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每个蜂场以奖代补5万元。二是对历年建设的标准化蜂场进行巩固提升并开展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标准化示范蜂场,每个分别以奖代补3万元、2万元、1万元(上年已提升的不再重复享受)。
2.提扩中蜂养殖规模。鼓励引导县内养蜂户和经营主体开展分蜂扩群及县外引进良种新蜂群,经验收合格公示后(活框标准箱养殖,满4脾蜂),每箱奖补100元,每户(经营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1万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箱奖补不超过110元,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1.1万元,监测对象每箱奖补不超过120元,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 1.2 万元。
3.持续强化良种繁育。遴选县内具有中蜂良种繁育能力的基地1-3家,全年繁育蜂王(王台)1.5万只,免费向县内养蜂户供应,并指导养殖繁育技术。根据服务台账、照片、农户领取花名册等资料,入户核查验收后,给予繁育基地每只蜂王30元奖补。
4.深化企业联农带农服务。一是深化“百企联百村带千户”联农带农促增收机制,鼓励蜂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订单回收农户蜂蜜,回收总量1—5吨,每公斤以奖代补10元,回收总量5—10吨,每公斤以奖代补15元,回收总量10吨以上,每公斤以奖代补20元;二是探索创新“企业代加工授权贴标”服务模式,由企业代加工农户蜂蜜,贴企业商标,由农户进行出售,提升农户蜂蜜价值。加工农户蜂蜜总量在1吨以上,给予企业每吨奖补50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5.拓展蜂产品销售渠道。支持经营主体在县外地级以上城市开设并常年销售“泾源蜂蜜”直营店或产品专柜,规范使用“泾源蜂蜜”地理标志统一形象标识和包装,或利用电商网店进行线上销售,年销售量在2-3吨、4-5吨、6-8吨、8吨以上的一次性享受1万元、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的奖补资金。
二、项目实施管理
(一)项目入库。严格落实“村级申报、乡村初审、行业部门审核、县级审定”的入库程序,把好项目入库、建设、验收关,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新建标准化蜂场。要求蜂场承建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连续从事中蜂养殖2年以上,热爱中蜂养殖,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能力,能积极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每个标准化蜂场带动3户脱贫户发展中蜂养殖。建设内容详情对照附件1。
2、巩固提升标准化蜂场及等级评定。对历年建设的标准化蜂场进行巩固提升,并开展蜂场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组织专家组对巩固提升的标准化蜂场建设现状、生产规模、经营状况及所产蜂蜜品质等情况开展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等级给予以奖代补。
3、良种繁育。经营主体建有固定的中蜂养殖基地,常年饲养良种蜂群200群以上,有良种繁育工作经验,蜂场三年内无疫病发生;具有较强的中蜂养殖技术力量和实践经验,从事中蜂养殖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全年繁育蜂王(王台)1.5万只,免费向县内养蜂户供应,并指导养殖繁育。
4、以奖代补收购蜂蜜。支持蜂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订单回收、加工养蜂户的蜂蜜,以实际收购数量进行以奖代补(收购起点为1吨以上)。要求企业及合作社收购蜂蜜的价格合理(高于市场价),回收协议、花名册、照片、银行付款清单等资料齐全。
5、以奖代补销售“泾源蜂蜜”。支持经营主体规范使用“泾源蜂蜜”地理标志统一形象标识和包装,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销售“泾源蜂蜜”。要求进货、销售记录资料齐全,销售数量与销售收入账实相符。
(三)项目进度安排
3-5月:发布项目公告,完成新建蜂场的申报、选址、场地整理、蜂群购置等工作;完成蜂场改造提升、繁育蜂王,鼓励引导县内养蜂户和经营主体开展分蜂扩繁及县外引进良种新蜂群等工作。
6-7月:发布蜂蜜收购、蜂产品销售以奖代补经营主体征集公告;完成蜂场建设并组织验收公示;完成巩固提升蜂场等级评定及结果公示;完成蜂王奖补工作;分蜂扩繁奖补工作;督促蜂产品加工企业做好蜂蜜收购准备工作;完成资金支付50%。
8-9月:组织企业收购农户蜂蜜、整理审核资料;完成内蜂产品加工主体服务蜂农代加工并授权贴标奖补工作;核验公示蜂产品销售结果;完成项目资金支付。
10-11月: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总结;完善整理项目资料。
三、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主要对新建标准化蜂场、巩固提升蜂场、良种繁育蜂王、分蜂扩群及引进蜂群、蜂蜜收购、销售、代加工等环节,以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奖补。
四、项目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一是项目实施后,每个标准化蜂场养殖规模达到120群以上,年产值达到5万元以上,带动3户脱贫户发展中蜂养殖,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二是企业收购、销售养蜂户蜂蜜,让养蜂户所产蜂蜜以最快、最直接的方式变现,直接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养蜂户产业发展积极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企业+基地+农户”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发展效益,受益人口1000人以上,其中脱贫人口140人以上。
(三)生态效益。一是该项目的实施推动养蜂户主动种植、保护蜜源植物,对绿化美化生态环境起到了一定效果。二是中蜂养殖不与农业争地、争水肥,蜜蜂的传花授粉作用可有效提高农作物和果蔬增产,提升果实品质,促进生物多样性发展效果明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协调和推进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兰全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于奴哈 县畜牧中心主任
成 员:陈 峰 新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 力 泾河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 宁 兴盛乡人大主席
马晓斌 香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古 锋 黄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惠兵 六盘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 锋 大湾乡人大主席
闫雪琴 县畜牧中心副主任
马杏娜 县畜牧中心工作人员
李春升 县畜牧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推进落实、验收和资金支付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闽宁协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挤占挪用,确保项目资金绩效发挥。
(三)及时验收总结。畜牧中心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公示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并及时支付项目资金。项目执行完结后,认真进行项目总结,并按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1、泾源县2025年以奖代补新建标准化蜂场验收表;
2、泾源县2025年巩固提升标准化蜂场等级评定表。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泾源县2025年以奖代补新建标准化蜂场验收表 | |||||
蜂场(或承建人)名称: 地址: | |||||
主要项目 | 考核内容 | 具体要求 | 完成情况 | 是否合格 | |
1、养殖规模 | 蜂群数量 | 120箱以上(中蜂国标箱) | |||
2、场地与布局 | 场址选择 | 放蜂场址适合养蜂条件,交通相对方便、地势高燥、背风向阳、环境僻静、具有洁净水源,周围2-3km范围内一年中有2个以上的主要蜜粉源,远离工业厂区。 | |||
基础建设 | 蜂场四周有防护围栏或围墙、放蜂场地规划合理,铺设步行通道,并对空地进行绿化美化;建设并布置蜂产品展示室20平米以上,配套相应的产品展柜、办公桌椅等;配套取蜜、贮蜜、蜂机具存放室20平米以上,放蜂区和生活区相对分开。 | ||||
蜂箱布局 | 蜂箱排列整齐、间距1米以上;蜂箱支架离地面20-40cm;蜂箱有遮阴和防雨设施。统一蜂箱、统一底座、统一遮棚。 | ||||
3、配套设施 | 辅助设施 | 购置不锈钢摇蜜机2台,食品级储蜜桶10个以上,配置生产用白大褂2套,蜂帽10顶以上,割蜜刀数把;蜂箱、隔王板、饲喂器等材料无毒、无味;具有消毒设备和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2个以上)。 | |||
4、饲养管理 | 群势 | 繁蜂季节3框以上,生产季节5框以上(足蜂)。 | |||
巢脾 | 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巢脾,巢脾排列规范,脾面平整,蜂脾相称。 | ||||
饲料 | 蜂箱内蜜、粉充足。 | ||||
5、病虫害防控 | 蜂场及蜂箱卫生 | 蜂场环境卫生整洁,经常清理箱底,无杂质和死蜂。 | |||
消毒 | 蜂场每季消毒一次,每年消毒养蜂用具1至2次,无疫病发生(要有消毒工作日志)。 | ||||
药物使用 | 使用国家规定的药物和剂量并严格控制休药期(如有用药要有日志记录)。 | ||||
贮存 | 蜂蜜生产 | 生产封盖成熟蜂蜜或巢蜜,符合泾源蜂蜜团体标准要求。 | |||
包装容器 | 食品级不锈钢容器或塑料桶贮存,使用前洗净晾干。 | ||||
贮存 | 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保存。 | ||||
7、蜂场生产管理和档案 | 蜂群记录 | 品种、来源、数量等情况。 | |||
生产记录 | 繁蜂、产蜜及饲料来源、消耗等。 | ||||
防疫记录 | 检疫、消毒、蜂群发病、死亡、无害化处理情况。 | ||||
用药记录 | 兽药来源、名称,使用时间和剂量。 | ||||
转地记录 | 转地路线、时间、蜜源植物等情况。 | ||||
8、带动农户情况 | 1、带动3户脱贫户,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带动收入佐证资料齐全。 | ||||
2、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情况。 | |||||
验收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泾源县财政局 (盖章) 所在乡镇政府 (盖章) 蜜蜂产业发展服务 中心(盖章) | 主管领导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盖章) | ||
验收人员(签字): | |||||
被验收人(签字): | |||||
带动农户签字: | |||||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
附件2:
泾源县2025年巩固提升标准化蜂场等级评定表
项目名称 | 标准化示范蜂场巩固提升项目 | ||||||
实施主体 | |||||||
蜂场地址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考核验 收内容 | 蜂群养殖 情况 | 养殖规模箱(要求120箱以上,4脾以上,蜂脾相称) 饲养管理技术成熟,群势强、饲料足、蜂脾新,无疫病。 | |||||
蜂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符合标准化蜂场建设要求,设施齐全;(是;否) 场地布规划局合理、铺设行走步道;(是;否) 空地绿化美化,环境优美;(是;否) 蜂场周边蜜粉源、水源丰富。(是;否) | ||||||
当年改造 提升情况 | 是否完成巩固提升申报内容(提升前后照片对比清晰)(是;否) | ||||||
档案管理 和产品展 示情况 | 蜂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是;否) 消防安全(灭火器); (是;否) 蜂群管理、防疫、消毒、取蜜、转场等生产记录台账资料齐全; (是;否) 产品展示室展柜、办公用品齐全。(是;否) | ||||||
蜂蜜生产 及产品质 量情况 | 摇蜜机、贮蜜桶、蜂蜜储存室清洁;(是;否) 蜂蜜外观清洁无杂质; (是;否) 波美度达41度以上 。 (是;否) | ||||||
联农带农情况 | 联农带农户数户,带动方式为:户均养殖中蜂箱 。(有证明资料) | ||||||
“泾源蜂蜜”地标授权使用情况 | 授权使用“泾源蜂蜜”地理标志情况(是;否) | ||||||
合作社运 行情况 | 是否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是;否) 蜂场蜂蜜销售是否畅通(是;否) 是否带动农户销售蜂蜜(是;否) | ||||||
验收结 果 | 经验收组现场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凭证,考评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评估验收,该蜂场验收考评等级为:蜂场。 | ||||||
验收人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
验收单位 意见 | 所在乡(镇)政府 | ||||||
(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实施单位 | |||||||
(盖章) 年 月 日 | |||||||
被验收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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