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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7/2026-00043
文号
泾政发〔2026〕12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司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3-20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泾源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的通知
泾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泾源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6-03-20 来源:泾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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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市驻泾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2016年第89号政府令)规定,现将泾源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34)予以调整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制定主体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议和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各单位合法性审核机构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有关规定,确保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内容适当。


附件:泾源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34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63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泾源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

序号

制定主体单位名称

审核机构

1

泾源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2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司法局

3

泾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泾源县统计局)

综合办公室

4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办公室

5

泾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办公室

6

泾源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

7

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综合办公室

8

泾源县委政法委(泾源县司法局)

法治室

9

泾源县财政局

综合办公室

10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源县医疗保障局)

综合办公室

11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室

12

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法制审核室

13

泾源县水务局

综合办公室

14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综合办公室

15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政策法规和综合执法监督科

16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

17

泾源县应急管理局

综合办公室

18

泾源县审计局

综合办公室

19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稽查大队

20

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综合办公室

21

泾源县地震局

办公室

22

泾源县国家保密局

保密办

23

泾源县档案局

办公室

24

泾源县新闻出版局

办公室

25

泾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公室

26

泾源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办公室

27

泾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办公室

28

泾源县香水镇人民政府

综合办公室

29

泾源县六盘山镇人民政府

综合办公室

30

泾源县泾河源镇人民政府

综合办公室

31

泾源县大湾乡人民政府

综合办公室

32

泾源县黄花乡人民政府

综合办公室

33

泾源县兴盛乡人民政府

综合办公室

34

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综合办公室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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