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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8/2025-00096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07
名称
关于公开泾源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救济途径等信息的公告
关于公开泾源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救济途径等信息的公告
日期:2025-04-07 来源:泾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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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泾源县财政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三)办公地址:泾源县西苑路32号

(四)联系电话:0954-5011115

二、执法区域

泾源县辖区

三、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救济途径

(一)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当事人对执法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泾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当事人对执法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投诉监督电话、邮箱

1.投诉、举报电话:0954—5011115

2.电子邮箱:czj50111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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