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权力运行 > 权力清单
索引号
640424013/2025-00138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21
名称
关于公开泾源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救济途径等信息的公告
关于公开泾源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救济途径等信息的公告
日期:2025-04-21 来源:泾源县水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泾源县水务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

(三)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百泉街03

(四)联系电话:0954-5011073

二、执法区域

查处泾源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水事违法案件。

三、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救济途径

(一)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当事人对执法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泾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当事人对执法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投诉监督电话、邮箱

1.投诉、举报电话:0954—5011073

2.电子邮箱:jyxswjbgs@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