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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6/2025-0018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11
名称
关于公开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救济途径等信息的公告
关于公开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救济途径等信息的公告
日期:2025-04-11 来源: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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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政府组成部门

(三)办公地址:泾源县龙潭街和富强路交叉口南150米发改大楼

(四)联系电话:0954-5011224

二、执法区域

泾源县辖区

三、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有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救济途径

(一)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当事人对执法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泾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当事人对执法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投诉监督电话、邮箱

1.投诉、举报电话:0954—5011224

2.电子邮箱:jymzj2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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