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泾市监处罚〔2022〕44号
| 宁夏振兴乡村发展旅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案 | 宁夏振兴乡村发展旅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1640424MA7L4N0DX1 | 哈金宏 | 2022年5月11日,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源所执法人员进入宁夏振兴乡村发展旅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发现该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经营的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泾六盘蜂花粉500g/罐共11罐、泾六盘蜂花粉250g/罐共10罐、泾六盘百花蜜1000g/罐共11罐、泾六盘百花蜜500g/罐共11罐; 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 当事人在当天自行履行。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 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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