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泾市监处罚〔2022〕28号
| 泾源县益民诊所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及过期医疗器械案 | 泾源县益民诊所 | 92640424MA76KRPR8H | 白玉栋 | 2022年3月1日下午3时,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源所执法人员随同固原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模拟验收检查组进入泾源县益民诊所开展检查工作,发现该店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及过期医疗器械。 | 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及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如意定喘丸3盒、过期医疗器械压舌板2袋共计400片; 2.并处罚款10000元。 | 当事人自行履行,在15日内向国库缴纳了罚款。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 月 9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