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泾市监处字〔2022〕42号 | 泾源县李军生活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行为案 | 泾源县李军生活超市 | 92640424MA76BE1R0E | 李军 | 2022年6月2日,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固原市各县区执法人员对位于泾源县大湾乡镇街道泾源县李军生活超市销售产品的质量依法开展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泾源县李军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凯通线缆,型号铜防冻线,共4卷,每卷100米;标称为绵之奥电线电缆,型号胶质线,共3.5卷每卷100米共350米;经查3C认证标识,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法查询到以上相关产品3C认证信息,属于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无3C认证电线电缆7卷零73米;2.处货值金额940元1.5倍罚款计1410元,没收违法得16.2元,共计罚没款1426.2元。
| 当事人自行履行,在15日内向国库缴纳了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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