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01 | 泾市监处罚〔2022〕48号
| 赛云华(泾源县五金大全建材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及失效产品的行为案 | 泾源县五金大全建材店 | 92640424MA75YDYB11 | 赛云华 | 2022年06月01日,在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产品质量联合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对泾源县东平南路泾源县五金大全建材店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店现场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可调式减压阀及失效油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及失效产品,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可调式减压阀9个,失效油漆46桶;2.对当事人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产品的行为处货值金额45元50%的罚款,计22.5元;3.对当事人销售失效产品的行为处货值金额192元一倍的罚款,计192元;罚款共计214.5元。 | 当事人自行履行,在15日内向国库缴纳了罚款。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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