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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2/2022-00116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2-23
名称
泾源县百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马春明驾驶宁DT8620出租车未经客车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经营活动案
泾源县百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马春明驾驶宁DT8620出租车未经客车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经营活动案
日期:2022-12-23 来源:泾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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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2日,泾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泾源县百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宁DT8620出租车在固原拉载一名乘客属新冠肺炎疫情确诊次密接触者同空间。泾源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泾源县百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存在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元(大写:叁佰元整)处罚决定。

2022年06月27日,泾源县百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按宁泾交罚(2022)简第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全部执行完毕,泾源县百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自觉履行了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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