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泾市监处罚〔2023〕44号 | 泾源县奥美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泾源县奥美化妆品店 | 92640424MA7706NP3G | 禹莉红 | 2023年8月18日,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源所执法人员对化妆品经营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当事人店内发现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六必治防上火牙膏2支,冷酸灵牙膏8支,牙博士牙膏10支;2.并处罚款2000元。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当事人自行履行,在15日内向国库缴纳了罚款。 |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 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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