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泾源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泾源县公安局工作推送函《关于对马XX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查处的函》。函中告知泾源县公安局香水派出所于2024年3月19日对处理泾源县发生的一起警情时,发现泾源县东平路三源五金建材杂货商行存在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为,建议对此事开展监督检查。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接到转办件后,立即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前往三源五金建材杂货商行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入店亮证,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商行内还存有未出售的农药“环嗪酮”8袋,又经询问该店实际经营者马XX于3月19日将一盒阿维.高氯出售给消费者。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对检查出的农药进行了现场封存、异地存放。
当事人马XX涉嫌无证经营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执法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并报请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同志同意,批准立案查处,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22日-2024年04月01日
联系电话:0954-5011154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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