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7日下午,泾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泾源县动物疾控中心移交的《XX公司涉嫌动物卫生违法行为移交单》,移交单称2025年1月26日15时30分,泾源县动物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XX公司例行检查时,在加工车间发现正在加工的羊胴体,经现场检查,有2只羊胴体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塑料卡环。接到泾源县动物疾控中心《XX公司涉嫌动物卫生违法行为移交单》后,泾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8日到XX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现场询问、查验屠宰场所、拍照、取证,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泾农(动监)责改〔2025〕1号)。
XX公司涉嫌经营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泾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报请泾源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同意,准予对XX公司涉嫌经营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0954-5011154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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