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结果公开
索引号
640424070/2022-0012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06
名称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泾源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的公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泾源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06-06 来源: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泾源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6日-2022年610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296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3   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泾源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泾源县各乡镇

三、建设单位: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中科精科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泾源县,其中两座粪污预处理中心分别位于六盘山镇和大湾乡,病死无害化处置中心位于香水镇,占地面积共计3068m2,中心地理坐标为:六盘山镇集美村预处理中心:106度24分45.609秒,35度39分45.954秒;大湾乡预处理中心:106度17分14.338秒,35度47分14.132秒;畜禽病死无害化处置中心:106度20分57.692秒,35度29分47.356秒。主要建设内容为:六盘山镇集美村预处理中心:密闭式发酵车间一座、辅料存放、原料预混车间一座、管理用房一座、停车棚一座,处置能力为150t/d。大湾乡预处理中心:密闭式发酵车间一座、辅料存放、原料预混车间一座、管理用房一座、停车棚一座,处置能力为150t/d。香水镇病死无害化处置中心:冷冻车间一座、管理用房一座,处置能力为10t/h,项目总投资为126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7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5.50%。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施工期间的废气全部为无组织排放。

施工期废气主要防治措施有:

(一)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进行维护;

(二)在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举报电话、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三)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区内道路、加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处理措施;

(五)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六)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者五级大风时,施工单位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

综上所述,项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控制扬尘的产生后,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包括运输车辆、设备等清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但经妥善处理后,废水可做到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工程施工阶段的类比调查,一般施工机械的声功率级在80dB(A)以上。项目建筑施工大多为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开工前须在施工场地设置2.5m高围挡,。

②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③合理优化施工工艺,采用静压打桩方式。

④施工现场设置禁止鸣笛、慢行标志牌及车辆指引牌。

⑤同一施工地点应避免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

⑥固定施工机械设备可通过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⑦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器械、材料轻拿轻放,尽量减少人为噪声。

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上述综合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确保施工期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减轻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弃土石方:根据项目方设计方案,土方开挖量较少,能够做到土方平衡;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收集,可回用的统一收集回用,不能回用的收集后堆放于指定暂存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处理至指定渣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3t/d,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严格落实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