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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70/2023-00019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2-27
名称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泾源县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的公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泾源县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02-27 来源: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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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泾源县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227-20233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296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296   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泾源县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

二、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泾源县香水镇泾源高级中学内(原有教学楼以北、餐厅以西)

三、建设单位: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瑞斯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泾源县香水镇泾源高级中学内,占地面积共计4860m2,中心地理坐标为: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6°19′36.591″,北纬35°29′58.53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教学楼1座,结构为四层,内设置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数学实验室。总投资2134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64%。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为施工机械(挖掘机、打夯机、运载汽车等)运行时产生,施工现场必须做到6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进出道路硬化、工地物料篷布覆盖、场地洒水清扫保洁、出入车辆清洗、车辆密闭运输。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施工期废气污染将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废水,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在同一时间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控制车辆鸣笛,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就近拉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输车辆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废物要及时清运或回填,建筑废物在施工现场的金属要及时回收,开挖的土石方要定点堆放。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气主要为酸性挥发性废气和无机废气,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楼顶架高排放,

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泾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禁止直接排入外环境。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教学活动、运动场、学生及教师生活的噪声,声源强度在60-80dB(A)。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存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酸、废碱、废包装容器,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注明危险废物标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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