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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70/2023-00020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3-02
名称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泾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基本情况的公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泾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基本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03-02 来源: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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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泾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32-20233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296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296  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泾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期工程

二、建设地点:泾源县污水处理厂内

三、建设单位: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信利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泾源县污水处理厂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原有10000m3/d规模生化综合池一座,新建生化池1座(规模10000m3/d),沉淀池2座,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池1座,鼓风机房1座(189平方米),出口在线监测室1座(24平方米)。工艺改造加药间1座,粗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1座,深度处理车间1座。项目总投资2937.58万元,全部用于环保投资。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是扬尘,通过设置喷淋围挡,设置车辆冲洗点,堆场及裸露地表采用密网遮盖,车辆运输采用篷布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施工期废气污染物将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洗漱水,依托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措施处置。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控制汽车鸣笛,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按要求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后运到送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严禁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时转运污泥等固废、增加厂区绿化面积、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减缓恶臭污染。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的外排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限值,后排入香水河人工湿地处理后,流入地表水体。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潜水搅拌器、潜水推进器、穿墙轴流泵、刮泥机污泥泵、螺杆风机、计量隔膜泵等设备噪声,噪声值在80~100dB(A)范围内,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变成泥饼外运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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