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泾源县大湾乡高效节水灌溉补短板工程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296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296号 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泾源县大湾乡高效节水灌溉补短板工程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大湾乡高效节水灌溉补短板工程
二、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泾源县大湾乡绿塬村、苏堡村、大湾村
三、建设单位:泾源县水务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博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泾源县,涉及大湾乡绿塬村、苏堡村、大湾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旧取水口并新建取水口1处,1#分水井处安装水过滤设施1套,改造水源主干管总长1.17km,改造分干管3条总长5.546km,新建干管总长1.915km,新建排水管0.5km,改造配套建筑物221座。本项目总投资53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5万元,占总投资的4.75%。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治理和临时占地恢复绿化。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道路扬尘等,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施工期废气污染物将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为车轮冲洗废水及管道打压废水等,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表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及周边环境,施工时产生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运行,主要影响受体为施工人员、施工道路两旁居民点。施工机械噪声源多为间歇性和流动性,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拆除的建筑垃圾、更换后的管线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项目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更换后的管线及拆除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营运期无废气、废水产生,有噪声及固废产生。
项目噪声主要为阀井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阀井等加装减震垫,采取隔声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水设备产生的泥沙,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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