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泾源县后峡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296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生态环境局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泾源县后峡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后峡河治理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泾源县香水镇、黄花乡
三、建设单位:泾源县水务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合吉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本项目位于泾源县黄花乡、香水镇。
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护岸5处2.159千米。其中:浆砌石坡式护岸1处0.214千米;格宾坡式护岸4处1.945千米。
2、新建巡护路2.078千米。其中:左岸1.278千米,右岸0.8千米。
3、维修浆砌石护岸4处0.34千米,布设视频监控系统2套。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通过设置围挡、车辆冲洗点,运输路面定期清扫并适当洒水降尘,堆场及裸露地表采用密网遮盖,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COD等,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建设中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控制汽车鸣笛,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送附近城镇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现有高大乔木采取避让措施,临时堆料应采取拦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植物保护的宣教工作,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开展施工期生态监测和调查,施工期落实定期洒水制度,避免在夜间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和道路平整,施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1、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清理河道两岸的边沟,保证排水系统通畅。护坡及绿化工程沿岸设置专门的管护人员。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环卫部门加强步道保洁工作,及时清运,创造干净舒适的环境。在沿岸设置醒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标志或宣传牌,以提示行人和沿线居民共同保护沿线环境。
3、对项目范围内植被系统进行科学的管养,开展运行期的生态监测和调查,确保植被生态恢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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