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南段新民乡小流域巩固提升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296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生态环境局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南段新民乡小流域巩固提升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南段新民乡小流域巩固提升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泾源县新民乡
三、建设单位:泾源县水务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合吉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新民乡。项目总面积3677.14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59.7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内容:
1、新建排水沟5.56公里,硬化道路6.32公里,配套板桥61座。
2、砌护沟道7条1.99公里。其中:先锋村无名沟0.54公里,杨堡村无名沟0.2公里,王家沟村无名沟0.91公里,马河滩村无名沟0.27公里;张台村无名沟0.07公里;新建柳谷坊4座。
3、翻建生产桥1座,新建生产桥10座。
4、封禁治理面积1154.89公顷,布设封禁标识牌3块,公示牌1块。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通过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选择在枯水期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进行冲洗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控制汽车鸣笛、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由施工单位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现有高大乔木采取避让措施,临时堆料应采取拦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植物保护的宣教工作,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期落实定期洒水制度,避免在夜间施工,降低施工噪声以减轻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和道路平整,及时覆土绿化。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项目为河道治理和生态建设工程,为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根据本项目特点,运营期无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
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对项目范围内植被系统进行科学的管养,开展运行期的生态监测和调查,确保植被生态恢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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