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泾源县新民乡马河滩村河道治理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3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296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296号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泾源县新民乡马河滩村河道治理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新民乡马河滩村河道治理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
二、建设地点:泾源县策底河新民乡马河滩段新民街道桥头以上段
三、建设单位: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合吉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泾源县策底河(新民乡马河滩段新民街道桥头以上段)1.6km,合计治理河道长度1.6km,总占地面积172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护坡工程,策底河新民街道桥头以上段1.6km,进行河道治理,总治理长度1.6km;2、附属建筑物建设:新建生态堰3座;3、漫水桥维修工程,维修原有漫水桥3座;4、靠岸人行步道硬化工程,硬化面积1200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为510.04万元,环保投资额为15.98万元,占总投资的3.13%。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作为道路防尘或绿化用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通过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选择在枯水期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进行冲洗、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裸露场地采用遮阳网进行覆盖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控制汽车鸣笛、设置围挡、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送附近城镇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对于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送指定的合法的建筑垃圾场处置。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杜绝沿途洒落,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划定标明施工区域,减少在非施工区域的活动;临时占地及时清理场地,破坏的植被及时恢复;涉水工程选择在枯水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水排放。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项目为河道治理建设工程,为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根据本项目特点,运营期无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
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对项目范围内植被系统进行科学的管养,开展运行期的生态监测和调查,确保植被生态恢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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