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永润(泾源)2万吨天然山泉饮用水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7日-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296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296号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永润(泾源)2万吨天然山泉饮用水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永润(泾源)2万吨天然山泉饮用水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泾源县香水镇轻工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永润泾霖(泾源县)饮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合吉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内,租赁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产业孵化车间2座占地面积均为21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万吨天然山泉饮用水,分两期建设:一期在D7厂房建设两条生产线,一条生产线为年产500ml瓶装水0.96万吨,另一条生产线为年产6L瓶装水0.24万吨);二期在D6厂房建设两条生产线,一条生产线为年产375ml瓶装水0.48万吨,另一条生产线为年产10L桶装水0.32万吨。建设内容主要为在两个厂房内设生产车间、样品区、中间成品库房、盖子、瓶胚间、储水区、配套接待观光功能区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总投资的1.63%。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是装修过程产生的少量装修废气,项目施工期较短,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期废气也将消失。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厂房配套的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控制车辆鸣笛;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4、施工垃圾分类回收:不可回收垃圾集中清运至园区垃圾中转站;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垃圾中转站,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瓶胚/桶胚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D7和D6厂房均采用集气罩收集吹瓶有机废气,经管道引至D7厂房外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方式排放。DA001排气筒和厂界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纯净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纯净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与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全自动吹塑机、灌装旋盖四合一机、打包机等设备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塑料瓶和废反渗透膜,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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