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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70/2025-0007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10-20
名称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泾源县泾河支流上秦河、涝池河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的公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泾源县泾河支流上秦河、涝池河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10-20 来源: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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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泾源县泾河支流上秦河、涝池河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1020-202510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5011296

通讯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296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泾源县泾河支流上秦河、涝池河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泾河支流上秦河、涝池河水生态修复项目

二、建设地点固原市泾源县泾河源镇

三、建设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锦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固原市泾源县泾河源镇,上秦河流经兰大庄村、北营村、上秦村;涝池河流经涝池村、余家村、马家村,项目对泾河支流(上秦河、涝池河)进行水生态修复,治理总长11.7km,其中上秦河5.8km,包括兰大庄村段2.7km、北营村段3.1km;实施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5960m2;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10334m2;岸线修复工程11.16km。涝池河5.9km,实施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22590m2;水域水生植被恢复7747m2;岸线修复工程8.23km。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通过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进行冲洗、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裸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等。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后回用或直接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泼洒抑尘。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控制汽车鸣笛,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按要求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后运送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严禁乱堆乱放;开挖土石全部用于河道回填以及河岸堤坝回填;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杜绝沿途洒落,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划定标明施工区域,减少在非施工区域的活动;临时占地及时清理场地,破坏的植被及时恢复;涉水工程选择在枯水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水排放。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项目为河道治理建设工程,为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根据本项目特点,运营期无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对项目范围内植被系统进行科学的管养,开展运行期的生态监测和调查,确保植被生态恢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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