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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4/2020-00088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0-30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0-10-30 来源: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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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洪委员:

您在泾源县第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扶持企业在区外开办‘宁夏特产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农业农村局于8月26日印发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通知,将《关于认真办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办理关于扶持企业在区外开办‘宁夏特产馆’的建议的提案”转交我中心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区内外建设“宁夏特产馆”对于泾源县肉牛、中蜂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宣传展示效用。2019年农业农村局争取到农业农村部绿色循环优质高效农业促进项目,其中安排105万元用于“泾源黄牛肉”品牌建设,我单位制作了“泾源黄牛肉”特色农产品宣传片,计划在央视频道、微信朋友圈投放广告,扩大“泾源黄牛肉”市场知名度,同时支持企业或个人在区内外开设“泾源黄牛肉”特产店给予资金补贴,促进“泾源黄牛肉”特色产品走出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争取项目资金,扶持企业及个人在全国大中城市开设“宁夏特产馆”,将贫困地区的优质农产品带出去,建立优质优价的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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