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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7/2021-00054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12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1-10-12 来源:泾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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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泾源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着力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不断巩固和发展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健全规范乡镇、村居、村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打造“庞贵平”个人调解工作室1个。二是规范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指导各村(社区)及时调整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确保每个乡镇、村(社区)调委会至少有1名女性调解员,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培训指导,对新任调解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共开展各类形式的培训9场次,培训380人次。三是加强预警研判。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人民调解案件调解、人民调解案件回访“四个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排查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原则,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日常滚动排查和重点时段排查相结合,边排查边调处,发现一起介入一起,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加强信息报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件及时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四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筑牢“第一道防线”。印发《泾源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源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民服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立足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土地、涉企、校园、特殊人群等方面,最大限度的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截至目前,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7件,化解成功266件。五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积极与县财政对接,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进一步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注,衷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泾源县司法局        

                               2021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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