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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2-00210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31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2-10-31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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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五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香水镇惠台小学配备校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惠台小学现有在校学生207人,其中学前班10人、小学1-6年级197人。生源包括惠台村、卡子村、米岗村、暖水村、下寺村、太阳村6个村的适龄儿童。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学校校车由政府采购、教育部门运营、家庭距学校5公里以外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付乘车费用,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因我县所有乡镇已实现村村通公交车,公交车路线已覆盖学校辖区村庄,基本能满足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当前我县还不具备配备校车条件。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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