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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3-00335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0-24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10-24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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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桂萍、梁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关于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您的提案独具慧眼,分析得非常具体透彻到位;您的建议高屋建瓴,对我们的工作具有指导性,实践性。根据您的建议,县教育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具体工作。

一是县教育体育局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计划,研究和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评估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在各中学、县城小学、寄宿制乡镇中心小学建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并向有条件的农村小学辐射。针对全县无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现状,教育体育局把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列入全县师资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对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水平。目前各学校至少配备了一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是各学校能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建立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阵地,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针对中小学生中突出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通过课题引领等形式加强研究,进一步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开展讲座,指导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到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中来,确保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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