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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31/2026-0000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10-15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意见建议答复的函【办理情况标记A】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意见建议答复的函【办理情况标记A】
日期:2025-10-15 来源: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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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来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民乡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关于在新民乡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我乡已办结,通过积极对接住建和交通局,已安装新能源充电桩1座,目前已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联系电话:0954-5667736   单位:新民乡人民政府




新民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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