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议案提案
索引号
640424031/2026-00005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10-15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意见建议答复的函【办理情况标记A】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意见建议答复的函【办理情况标记A】
日期:2025-10-15 来源: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禹燕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民乡扩大先锋村溜达鸡公社养殖规模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关于新民乡扩大先锋村溜达鸡公社养殖规模的建议”我乡已办结,先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2025年溜达鸡公社养殖溜达鸡4500余只,较2024年增加1800余只,产值增长9万元,后期将按照产业发展规划,扩大养殖规模。

联系电话:0954-5667736  单位:新民乡人民政府




新民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