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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21/2021-0007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25
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泾源杨庄加油站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泾源杨庄加油站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
日期:2021-10-25 来源:泾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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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泾源杨庄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站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021年3月29日2021年421日、20215月24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有人员代签现象,与当事人核对笔迹培训记录上签名笔迹不符。当即下发了《责令现期整改令书》(泾应急责改〔20215号),责令2021626日前整改完毕。中国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原销售分公司泾源杨庄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决定给与处人民币壹万壹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2021622日,该站已对员工进行全教育培训,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至此本案办理完毕,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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