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4021/2021-0007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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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2021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夏居安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站主要负责人员发生变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当即下发了《责令现期整改指令书》(泾应急责改〔2021〕6号),责令2021年6月26日前整改完毕。
宁夏居安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决定给与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2021年6月22日,该站已重新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至此本案办理完毕,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