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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21/2021-00076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25
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泾源北门加油站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泾源北门加油站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
日期:2021-10-25 来源:泾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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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泾源北门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站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当即下发了《责令现期整改指令书》(泾应急责改〔2021〕10号),责令2021年6月26日前整改完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泾源北门加油站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决定给与处人民币壹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2021621日,该站已重新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预案,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至此本案办理完毕,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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