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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7/2017-3941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林业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6-21
名称
泾源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泾源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日期:2017-06-21 来源: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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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源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泾源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下辖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森林派出所、林木检疫站、大雪山林场、蒿店林场及7个基层林业站。内设办公室、林政股、种苗站、绿化办、生态办、项目规划办、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共有编制96人,实有87人,其中:林业局行政编制7人(含1个工勤),实有7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5人,实有33人;森林派出所行政编制6人,实有4人;林木检疫站事业编制5人,实有4人;大雪山林场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蒿店林场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基层林业站事业编制37人,实有33人。

  (二)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程;拟订泾源县林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全县生态林业建设及产业发展工作。完善生态恢复机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负责制定全县苗木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安排和技术指导工作。3、组织、监督全县营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经济林的培育;组织、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作;组织、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4、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承担涉林违法行政案件的协调、督办或查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植物名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野生动物、珍惜树种、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初审工作。6、负责本县境内可食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林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7、承担推进林业、林权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8、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和相关规定,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管;组织指导苗木产业工作。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县森林派出所工作,监督管理森林派出所队伍建设;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10、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林业资金;管理全县林业国有资产。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12、承办县委和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由机关本级、县森林公安派出所2个行政单位;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二、年度收支情况

  我单位本年收入为872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71.66万元;本年支出718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2万元,项目支出7055.92万元;年末结余5306.06万元。因财政本年收回部分沉积资金,导致上年结余资金发生变化,收回资金1835.45万元 ;

  三、 “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1、公务接待方面。为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在公务接待费具体管理中,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圆满待客的原则,我局制订了公务接待制度,强化公费招待审批,实行公务接待派遣制度,对陪同人数、接待标准及接待地点进行了具体规定,加强公费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严格的审批,2016年我局公务招待费全面下降,支出为2.2万元,与上年支出3.83万元相比,下降了42%。经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方面。我局2015年车辆编制8辆(含下属事业单位),实有车辆8辆。2016年共支出车辆燃油费、维修维护费、审验保险费等11.9万元,月平均油耗0.95万元;与上年支出 20.4万元相比,下降了41%。在车辆管理方面,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3、加强用电、用水管理。对水、电等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责任,提倡节约用电用水。

  4、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简化会议形式。2015年会议费0.45万元,2016年没有会议费支出。

  5、因公出国(境)费用方面。由于我局对出国(境)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因此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四、资产变动情况

  在本年度报表填报过程中,我局根据当年资产清查情况及时调整资产情况表中的错误数据,完善部分漏报数据,做到帐实相符、帐表相符,资产系统、决算报表及账面数字相符。

                                           泾源县林业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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