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工作机构,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县委、政府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县委政法委机关与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合署办公,内设护路办、国安办和法学会。其工作职责是:
一、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政法委、综治委(办)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和综治委成员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实施政治思想、方针、政策方面的领导和业务工作上的指导、督察与协调。
二、按照县委的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及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八、研究指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决定奖惩事项,提出奖惩建议和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十、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法学研究与法律宣传等工作。
十一、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8个,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个,后勤编制1个。
三、2016“三公”经费决算及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4.4万元,其中主要是用于会议费9.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减少了13.9%,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9.25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25.6%,其原因是结清历年公务接待费欠款,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泾源县调研、全市政法窗口建设观摩推进会议用餐及区、市、县对外宣传工作和培训所产生的费用。2017年我委“三公”经费预算总计9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14000元。
中共泾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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