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做好人大、民族宗教、统战、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等工作,指导农村村民自治。
2、做好镇村发展规划,编报项目计划,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等工作;管理、监督、使用好下拨的行政事业性经费和各类专项资金;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庄道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农电网络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3、积极培育、支持、引导农民创业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及时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特别是农业技术、优良品种、农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大力发展草畜、苗木、劳务、旅游等特色产业;做好农村扶贫开发、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封山禁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4、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组织处理本区域公共突发事件,大力推进平安村镇建设。
5、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农村劳务输出和输前培训;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和市场信息服务;做好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宅基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双拥优抚、抗灾救灾、物资发放、社会救助、农村低保,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以及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
7、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做好农村适龄少年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普及农村广播、电视、电话;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农村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及地方病防治工作。
8、做好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辖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协助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9、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10、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1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安排部署的农村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镇行政编制23名,实际在编在册人员23名。
有核定事业编制15名,实际在编在册10名,空编5名(备注:已招录)。其中:科教文卫服务中心5名,在职3名,空编2名;民生服务中心6名,在职5名,空编1名;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4名,在职2名,空编2名。
二、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为88974493.88元,本年支出79460303.18元,其中:基本支出4705906.46元,项目支出74754396.72元;年末结余9514190.7元。
三、 “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公务接待方面。为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在公务接待费具体管理中,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圆满待客的原则,我镇制订了公务接待制度,强化公费招待审批,实行公务接待派遣制度,对陪同人数、接待标准及接待地点进行了具体规定,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严格的审批,2016年我镇公务招待费全面下降,支出为1.6321万元,比上年下降了26.88%。经查,我镇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方面。我镇2016年车改前实有车辆7辆,车改后保留6辆。2016年共支出车辆燃油费、维修维护费、审验保险费等9.7925万元与上年支出 97573.34万元相比,基本持平。在车辆管理方面,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加强用电、用水管理。对水、电等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责任,提倡节约用电用水。
因公出国(境)费用方面。我镇对出国(境)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因此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四、资产变动情况
在2016年度报表填报过程中,我镇根据当年资产清查情况及时调整资产情况表中的错误数据,完善部分漏报数据,做到帐实相符、帐表相符,资产系统、决算报表及账面数字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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